浙江代表团关于“提高企业退休高工养老金”的建议
导语:

企业退休高工是指从地方国有企业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大都是20世纪60年代初的大学毕业生,在90年代到龄退休,这类人员总数不多,在几十年的工作经历中,为地方国有企业作出过重要贡献。但是他们现在的工资待遇偏低,1985年工资改革以后,随着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脱钩,退休费的计算和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费的办法也随之分离,企事业同类人员退休待遇的差别是执行不同工资和退休养老金、保险金制度所致。

建议:
   由国家劳动保障部门出台政策,由地方政府出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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