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李晶 章敬平 面对县乡两级政府沉重的债务,民建中央在日前提供本网的一则两会提案中建议,中央政府尽快化解县乡政府的债务,允许地方征收有地方特色的税种。
提案称,近年来,由于财权重心上移、事权重心下移等情况,使得县、乡两级政府的和财政运行发生的困难突显,出现了基层县、乡政府两级负债严重、欠发工资等问题。这些已经成为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地方政府的历史债务沉重,使金融风险、企业债务风险及社会债务风险已转嫁为财政风险。
该提案建议尽快解决地方政府的历史债务,对偿还能力较强的地区,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偿还期限,每年按一定比例还债;对于偿还能力不强的地区,又是利用债务支付经常性预算支出,如工资、离退休费、义务教育等,应给予适当的减债;对于暂时无力还债的地方,可以考虑给予延期偿还,以便让地方政府财政渡过这个偿债难关,保证社会稳定;对于经济基础十分脆弱、又无别门路“找米下锅”的贫困地区,应给予全免债务的优惠政策,并在免除一切债务的基础上给予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和专项财政补贴,扶持发展以“造血功能”为主的工业和服务产业。此外,应根据各地方历史债务形成的具体原因,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区别对待。如果是由于中央政府政策变动而造成地方政府债务增加,譬如取消农业税后导致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减少,以致到期债务难以归还的,应当考虑给予适当减免。但是,对于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造成的地方政府增加的债务,则不在减免之列。
该提案还建议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调节权。对地方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税种,在不违背中央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赋予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和幅度内的政策性调整权限。在报请中央批准后,可以开征某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