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至3月31日的90天申报期限,如今已过去三分之二,“北京市符合申报条件的25万纳税人中还有20万人未进行申报”,从这几个数字不难看出,国税总局唤醒高收入者纳税意识的新政恐怕难收实效了。
尽管新政出发点很好———申报纳税当然光荣,宣传力度也很大———各大媒体竞相报道,但一个好政策并不是单凭“约谈、发通知催报”就能奏效的。
愚见以为,事缓则圆,有关部门还应从以下三方面来再添一把火。
首先是制度层面。有必要效法西方发达国家,给每个人“贴”一个纳税号,建立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光建档不行,还要配合相应的经济惩罚措施。譬如张三不愿按时申报,那就不是罚几千几万元的问题了,张三相应的纳税号将被冻结,张三将无法从事相关商业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惩罚绝对比道德谴责行之有效。
制度不但要严格,还要公平。政协委员张贤亮日前的建议就很好———“高级”公务员应定期申报收入。“我国公务员无需申报家庭财产和收入,是个很大的法律缺口,这会纵容贪赃枉法风气盛行”。张贤亮还指出,如今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民众要大大多于县处级以上的公务员,晋升到县处级的公务员完全没有理由以个人隐私权为借口拒绝申报或瞒报。他强调,只有晋升到一定职务的公务员主动如实申报家庭财产和年收入,才能带动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普通公民主动申报并纳税。不然,公民主动申报纳税的制度就不能让人信服。
其次是技术层面。要把这件好事彻底、圆满地做好,需要一个通畅的全国性的计算机联网的技术平台。
最后,当然还要再加强宣传。“人怕出名猪怕壮”的想头在中国人心里是根深蒂固的,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意识上的宣传,同时也要让人放心:个人隐私绝对是安全的。
上述三个方面相辅相成。有效、公平的制度,有赖于先进、安全的技术平台,宣传攻势的有效度,也依赖于制度的公平。如果只是一味地宣传,而没有切切实实投入人力物力做好制度和技术层面的准备工作,新政的结果将可能沦为一场“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