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名目繁多的比赛,我们都能如数家珍,工厂有技能比赛,农村有收割农作物比赛,而最多的莫过于于体育竞技比赛了,所有这些比赛,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催人奋进。然而,还有一种比赛可能谁也没听说过,这就是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开展的罚款比赛。谓予不信,请看报道:
2006年2月,公主岭市公安局施行绩效考评制。考评方案详细规定了各警种的考评项目记分标准。其中“治安罚款”一项规定每治安罚款100元记0.1分,该局同时还规定:把罚款的10%作为奖金返还给个人,20%返还给执行罚款的基层单位;将罚款数额与绩效考评挂钩,实行末位淘汰。高额奖励加末位淘汰从而引发了干警的罚款比赛。(见3月20日《人民日报》)
罚款的目的是为了教育、警示当事人莫要再犯类似错误,当罚款成为某些执法者牟利工具时,受害的又岂止是哪怕是显著轻微的触犯交通法规者,据知,一些干警怕排到末位,有时候自己不得不出钱把罚款票先买回来。罚款比赛的结果,该局50多名一线交警,去年人均拿罚款奖金2万多元,罚款最多的奖金拿到了5万多元。但也有10多位交警因为罚款成绩不理想而被“末位淘汰”出交警工作岗位。
公主岭市公安局为何纵容罚款比赛?原来该市财政部门将罚没收入全额返还给了公安局。至于这些钱怎么花,没有一个部门出面加以监督,我们不禁要问:去年该局罚没收入1600多万元,其中交警罚款1100多万元,除了300多万元作为一线交警奖金和各交警中队工作经费外,尚有700多万元不知去向,我们有理由怀疑,这笔者巨款要么进入了单位私设的“小金库”,领导爱怎么花就怎么花,要么被瓜分一空,人人享受到罚款带来的快感,不然公主岭市公安局何以对罚款情有独钟?
交通违章要不要管,要不要罚,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只不过罚款过滥就会走向主观愿望的反面。事实上,罚款比赛已经产生了可怕的副作用,一位外地货车司机一天连着被罚了6次,对此很不服气,一些司机甚至扬言,把我罚急了我撞死你。更让人担心的是,由于交警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罚款上,以至于晚上上路罚款,白天就是睡觉,根本没有精力去疏导交通。难怪仅去年10月,公主岭市7天内就发生了5起恶性交通事故。
《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要求,不得向所队下达抓人、罚款和收费指标,切实减轻所队负担。公主岭市公安局之所以敢于下达罚款指标,无非是“吃透”了这个意见,我们某些规定条文总是习惯于禁这禁那,就是没有真刀实枪,如果对违反规定者有严厉的处理规定,而不是不疼不痒的所谓“意见”,想必罚款比赛不会愈演愈烈。
过度罚款,其危害性已不言而喻。谁来终结“罚款比赛”?一靠制度,不得下达罚款指标,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一纸“意见”上,必须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二靠监管,对于正当的罚款收入,除奖励外,余下的全额上缴国库,即便全额返还上级也应加以监管,确保支出符合财务规定;三靠举报,群众眼睛是雪亮的,谁乱罚款,大搞罚款比赛,一旦被群众举报,必须严厉追究单位及领导的责任。
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乱罚款问题的调查已经被媒体曝光,罚款比赛何时终结,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