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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平均工资掩盖的真相
导语:一个权威的统计部门,挑选一种几乎是最简易的方式得出算术平均数,并以此作为政府部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全市各项社会保险等标准的参考依据。

如果说某单位的职工工平均收入达到10万元,你一定觉得这单位待遇还算不错,有盼头。但是我要是进一步告诉你,这单位只有2个职工和1个领导,职工的年薪共是是4万,领导的年薪则是26万,职工年平均收入同样是10万。嘿嘿,这下你该傻眼、推翻原有结论了吧?

北京市统计局近日公布的信息就有类似的弊端,统计信息表明:2006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36097元,比2005年的32808元提高了将近4000元(3月27日《北京晨报》报道)。

在数学中,这种计算平均工资得出的数字叫“算术平均数”。算术平均数的优缺点都很明显,优点在于它统计方便、简单明了;缺点则是反应太过灵敏,容易受到“极值”(极大值和极小值)的影响。

作为北京市统计局,一个权威的统计部门,挑选一种几乎是最简易的方式得出算术平均数,并以此作为政府部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全市各项社会保险等标准的参考依据,笔者认为实在是太简单了一些。因为被这样计算出的平均工资所掩盖的真相,实在有太多太多。

最浅显的是,平均工资掩盖了行业与行业之间、行业内部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北京市统计局披露的“解读信息”也佐证了这一点,“证券业、银行业、法律服务、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10万元”、“由于单位的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行业内部也存在较大差异。如工资水平较高的银行业,高的单位年平均工资超过百万元,低的单位年平均工资在4万元以下”。

再者,平均工资掩盖了严重的分配不均,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收入状况的真相。尽管北京市统计局说“没有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人数占60.7%”,但这60.7%的人(注意:这个数据足以称“大部分人”)的收入到底如何,能否保证他们在一个城市生存,平均工资不仅无法显示,似乎还提供了截然相反的假象。在一个相对和谐的社会中,收入状况应该是呈正态分布的(即中等收入人群应该占大头,越高、越低收入人群越少)。遗憾的是,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含“解读信息”),并不能提供这样的证据。

最后,平均工资掩盖了一些行业、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过快或过慢的真相。有不少行业或企业,在上年公布的“虚高”平均工资数据指引下,为自己的职工加了工资,其实没有这个必要。还有不少企业,因“企业平均工资”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不相上下,丧失了薪酬改革的动力,而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过大的现象迟迟得不到解决和改善,部分职工的收入长期得不到上涨,直接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其实,我们要想去除“平均工资”带来的弊端,并不是无计可施。关键就在于统计部门愿不愿意麻烦一些、辛苦一点,别再简单地把所有人的工资加起来作分子、把人数总和作分母,能够对地区、行业、阶层和人群(可能的话还可以加入学历、年龄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分门别类统计出数据。

我想,这样的数据来得更扎实,对决策者制定各项政策也更有价值,当然民众也就更加信服和容易接受。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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