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就听说集资建房是违规的。因为这里面有特权,有腐败。2006年8月18日,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
我相信三部委的立意是正大而良好的。而在此之前,重庆就率先推出了当地的“国六条”调控细则,其中有一条就是“停止集资建房”。这引发两种不同观点的激烈交锋。一种观点认为,由于集资建房多为特权部门所能为,叫停它理所应当;另一种观点则是,当地集资房价格仅为市价的一半,如果叫停,就阻碍了更多的低价房出现,无异于为降低房价“帮倒忙”。
但当地官方态度鲜明,重庆市副市长童小平在该市政府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为了“坚决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该市将控制房地产项目用地,叫停集资建房。重庆市发改委主任、新闻发言人杨庆育在该新闻发布会上称:“集资建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所以要叫停。
当时在很多企业单位里引起较大的思想波动,职工普遍对政府官员的态度表示不理解。有职工说:官员们该占的便宜都占够了,现在摆出一副清正廉洁的姿态,要禁止单位集资建房了,其实,苦的是我们这些低收入的企业职工。面对涨势难遏的房价,职工指望通过单位集资建房,少花点钱,少被开发商盘剥一番,这有什么不对?难道,企业职工这点愿望也得不到满足?但无效,集资建房无可挽回地被禁止了。
时过境迁,大家也不争论了,争论也没有用。叫停就叫停好了。随他们去吧。透出草民的无奈和无助。
然而,宁波官员为房价增幅不高而“痛心”的消息,让重庆市民又有了新的感悟。有消息说:宁波市2006年房价同比涨幅为2.2%,当地一位领导干部最近在一次会议上,对这个“极低”的数字表示“痛心”,并当着记者算了一笔账说,这个数字比一年期的银行存款利率还要低,这样下去,宁波的房地产行业“非死不可”。这位领导干部还说,他不主张房价低,现在那些要求降低房价的舆论,是一些人为了炒房故意营造的,为的是要“逢低买入”。
消息评论道:这位领导干部其实说出了某些地方领导干部在房价问题上的“心里话”。道出了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些地方上的领导干部,屁股是坐在了开发商那一头,而不是坐在老百姓这一头。
于是重庆百姓就想,宁波官员是这样,重庆官员难道不是这样?重庆官员率先叫停集资建房,又坚决又彻底,听起来正气凌然,用心高尚,骨子里未必不是在为高价房招魂并铺路。当年我在农村插队劳动时,当地贫下中农有句话叫做“看不得穷人吃个白蒸馍”。集资建房仿佛就是穷人的“白蒸馍”,让企业职工少花几万元钱、少被开发商敲骨吸髓一次,官员咋就那么“心痛”?
正这样想的时候,北京、广州等大城市已经开禁“单位自建房”了,他们允许一些大型企事业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给本系统内的职工,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在商品房价飙升和经济适用房“一房难求”的大背景下,这一现象成为最近房地产界争论的最热议题。(3月22日《新京报》)
据说,最先沉不住气的是广州的房地产开发商,广州房地产协会对媒体“炮轰”“单位自建房”,认为这是变相的“福利分房”,说这些单位以极低代价拿到土地建房,并低价销售,对房地产商有失公允,也损害了那些没有单位自建房的公民的利益,是“房改的倒退”。――这和某些官员的口径何其相似!
对此,《南京晨报》评论员文章《应该用“猫论”衡量“单位自建房”》说: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不管是单位自建房,还是别的什么方式,只要能够平抑房价,只要能够让普通市民以他们可以承受的价格解决住房问题,就是好现象。
文章还说:与普通的商品房的最大区别在于,“单位自建房”把原来被房地产开发商独吞的那一部分利润,转让给了分到房子的单位员工,那么这是不是对“非单位”的市民不公平呢?孤立地看好像是这样,但是如果这一举措果然能够使房价有所下降的话,那么这些市民实际上也等于分享了“单位自建房”的一部分好处,虽然这些好处比单位内的员工要少一点,但总比任由房地产开发商垄断房价,肆意掠夺要好,用一位经济学家的名言说,不是最优也是次优吧。
看来,单位集资建房有些阻挡不住了。眼看着官员与开发商联手垄断并哄抬房价的局面被“单位自建房”撕开了一道口子。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有些人的“心痛”是掩饰不住的。我有两点感想:第一,集资建房被若干部委严厉叫停、也被一些地方官员严厉叫停之后,再次冲破封锁线突围出来,说明集资建房这种方式的生命力之强大。它的生命力来自百姓的拥护,这是人力所不可阻挡的。如果有可能,个人合作建房也应该提到研究的日程上来。第二,宁波官员有勇气说“心痛”,说明他们诚实。在这个问题上,重庆官员就虚伪得多。现在回想当时重庆官员说:“集资建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其实已经隐含了“心痛”的意思,只是说得比较内敛罢了。至于重庆的“国六条”中关于禁止单位集资建房的规定,是不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再争论好象没多大意义了吧?
来源:人民网 田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