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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保护费在鱼肉百姓
导语:“保护费”本是黑道人物的口中的话语,却成了不少执法机构、公权机关趋之若鹜的“产物”?“鱼肉”百姓的首选?

据4月2日的《西部商报》披露:兰州七里河城管执法局管理兰工坪的第五中队,在收受无证小摊贩定期上交的钱款后,竟为这些违法的占道经营者撑起了一张无形的“保护伞”。七里河的商贩只要每月定期给城管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就可以随意占道经营。城管不但自己不查,如果碰到上面检查,城管还会提前电话通知。

撑起“保护伞”当然是有先决条件的,那就是美名其曰“管理费”的“保护费”。无独有偶,2月中旬,媒体也曾披露了一桩执法机关收受“保护费”的丑闻。说的是江西省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召集该县的钢材经营户开会,会议内容很简单,就是让大家交纳所谓的“技术服务费”。很多经营户当场表示负担不起,质量技术监督局有人说,“如果我们三天两头去大家的店里检查,你们也开不成店”。九江县县城的大部分钢材经营户都交纳了一定数额的“技术服务费”。一名钢材经营户直接了当地称其为“保护费”。

“保护费”这样的字眼,以往,人们大都是在黑道人物的口中听到,它无疑是黑色的产物之一,必须彻底打击铲除。可如今,怎么成了不少执法机构、公权机关“趋之若鹜”的“产物”?“鱼肉”百姓的首选?这些部门,竟然和这三个字沾边,可怕之极!以“人神共愤”来比喻,也不为过!

更可怕和悲哀的是,我注意到,像这两起“保护费”事件,均是媒体率先披露的。难道这些部门的上级机构、领导一概不知情?或者是熟视无睹、无动于衷?

这种显然违法的行径,已经充分公开化了,作为主管部门,是真不知道还是睁眼闭眼?人们不得不对此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人们不得不质问:这些部门收“保护费”的胆量是如何逐渐“养”大的?在他们为非作歹的那么多日子里,会没人向有关部门举报、揭露?这在当地已是“公开的秘密”,为何没被果断叫停并严肃查处?如果没有相关媒体的大胆披露,他们是不是依旧会“放心大胆”地“一手收钱、一手‘撑伞’”?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居然成了肥自家腰包、坑百姓利益的“筹码”,不仅严重暴露出现行制度规章对权力约束的苍白和无力,更让我们对其中的猫腻产生了无穷的联想。

还有多少“保护费”在“鱼肉”百姓?难道都得靠媒体去曝光、披露?其实,当很多特权可以凌驾于法律和制度之上,媒体的曝光,作用也是微乎其微的。依法治国,朗朗乾坤,岂容“保护费”横行?相关的职能部门,必须用“高压”手段,经常性地主动自查、自纠,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相应责任,以严厉的法治惩戒,让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真正的保护和维护!

作者:吴杭民 摘自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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