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8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原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实验中心女教师徐晶在学校项目建设过程中贪污公款90多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女儿出国留学。近日,北京市高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3万元。
乍一看,这起事件与普通的贪污公款案相比没有什么特别的,同样是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同样的挥霍享乐,甚至犯罪者也是同样的锒铛入狱接受制裁。但此案件的独特之处就在于,犯罪嫌疑人竟然把用于女儿出国留学的30万元称为"这也是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见过善于辩解的,但谁见过如此辩解的吗?这样的辩解简直就可以称得上是"史上最牛的贪污理由"了吧?
看过此报道,笔者认为,这真是一篇很标准的好新闻。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有二:首先,从此新闻的价值诉求来说,通过对这一贪污案件的报道和传播,给人们提供了想知而未知的信息,保障了人们的知情权,并在社会舆论中形成了对于贪污腐败等现象的主流价值取向。同时,公众获得了广阔的话语平台,实现了各种价值观的碰撞与交流。当然,这个平台包含了支持、批判,同时有意图、有欲望,也有崇高和媚俗。其次,从这则新闻的传播特征来说,其所具有的真实性、新鲜性则为公众提供了更为新鲜的话题。新闻的发生,总是伴随着新的不为公众的所熟悉的事实发生,该犯罪嫌疑人堂而皇之的辩护理由,还真是让我们这些读者大大开了眼界,原来理由也可以这样编的!
为自己辩护本是正常的事情,但一些看似搞笑的辩护词,像这名高校女教师的"史上最牛的贪污理由"--用"为国家培养人才"来为自己辩护,却恰恰在搞笑的理由背后显示了一种普遍的不良现象的实际存在。因此,笔者写下此篇,既不在于批判贪污腐败也不在于评论新闻的价值高低,相比较,以一种近乎搞笑的言论抗辩法律与道德的力量这一偶然现象,其背后所潜在的对于法律和道德的淡漠更应该为我们所注意。
不可否认,现在贪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我们的执法部门也在尽力的查处,但是"触犯――查处――触犯"的循环一直存在,有关部门也在被动的疲于应对。尽管在这一过程中不乏具体性与针对性,但不可否认的是,执法成本的应用与浪费也是相当巨大的。而公众对于此类案件频发的反应也会越来越淡漠,"最牛的贪污理由"之所以受人关注,也正是普通的理由已无法激起公众对于这类案件的新鲜感的佐证。同时,政府公信力的损失更是无法用数字来衡量。作为个人,我们无法评测有关部门采用何种方式的执法效率最高、成效最好。但是,法制社会的建设必然是以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为基础的,加强法制观念的普及和优秀道德品质的倡导,对于减少政府执政成本有着极大的帮助,"最牛的贪污理由"也就不会由偶然变为必然了。
(来源:中国经济网 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