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峰/文
《南方周末》5月24日报道:4月18日,辽宁省铁岭清河特殊钢公司。32名工人的生命在瞬间被钢水吞噬,酿成中国钢铁史上最惨痛的事故。在事情尘埃落定后,这片熔铸了32个魂魄的钢水,后被铲起来,今天已经是一堆钢渣。有网友提出创意:将这块钢板重新融化后铸成一座方碑竖立在工厂外面,或分割成32块交给死者家属。而据钢厂工人透露,这些钢渣将被回炉再炼。
令人不解的是,这起惊动了国家安监总局的特大事故,有关部门方面在事故处理的前前后后投入大量的人力,却唯独没有对吞噬了32个鲜活生命的钢渣的处理方式做只言片语的指示。对这个细节的疏忽恰恰暴露了对类似事故处理上的一个巨大漏洞:不去过问吃人钢水的最终去向。或许,有关部门心存“产权意识”,主张谁所有谁处置的原则,吃人的钢水也是钢水,应该由半原料最终成为产品嘛。或许,这个问题从来就没有进入各方思考的范畴,事故归事故,善后归善后,钢水归钢水。或许这就是为什么从2000年至今,钢水已致八十多人死亡(据不完全统计),但没有人知道这些浇铸过人的钢水的最终去向的原因。
尊重生命不仅仅体现在生前,还体现在死后;不仅体现在对死者家属的抚恤,还体现在对死者尊严的维护。熔融了32个生命的钢渣,已经成为了32个生命永久的生命的归宿,因此,从事故发生的那一刻起,厂方就已经失去了对钢渣再次利用的处置权。遗憾的是,在一些人士大声疾呼关注钢渣的最终去向时,死者家属和有关部门选择了沉默。从每个人赔偿30万元看,我们的社会确实在进步,生命不再卑贱了——但这不能成为玷污死者尊严的理由。文明社会不能容忍生命的尊严经受重复的戕害。正是对经济利益的贪婪追求才带来32个生命的殒灭,怎能让厂方为了经济利益“毁尸灭迹”?吃人钢渣何去何从,应该从铁岭清河事故开始有个说法。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