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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调控为什么失效
导语:在每个房价调控政策出台之前,人们都在翘首盼望其政策能够发挥作用。但是,为什么政策其实没有发挥真正的效用?

在每个房价调控政策出台之前,人们都在翘首盼望其政策能够发挥作用。特别是以税收政策为代表的市场化政策手段,相信市场经济的人们更是对它充满希望。但一次次的事实证明,这样的税收政策其实没有发挥真正的效用。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上述结果?

从出台的系列税收政策来看,首先,政策全部集中在交易环节,是偏重于交易需求管理的政策,而在自主性交易占据绝对主体地位的交易需求中,政策弹性是相当小的。也就是说,政策的变化对需求的影响很小。那么,在总体供求失衡的大环境下,这样的政策并不能对供求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其次,政策对房产供给没有起推动作用,反而加剧了供求的失衡。正常的政策调控应该是需求和供给同时调节,这样才能产生减轻供求失衡的影响。而由于我国不动产税收政策的缺位,税收政策对于供给的调节是无效的。

再次是政策的一刀切,导致自主性交易需求受到打压。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由于我国房产交易实名制没有广泛推广,个人信用系统没有建立,各部门信息沟通存在问题,房产过户实名制不完善,税务部门和信贷等部门对于个人的房产拥有状况没有准确的把握,导致针对投资性和投机性交易的税收政策全部呈现一刀切的现象。本来调节投机性交易的政策,让自主性交易也成了被调控对象,调节结果是既打击不了投资性和投机性交易,也保护不了自主性交易,调控效果出现反作用也就不足为奇了。

众所周知,我国土地出让领域是问题最多的地方政府在土地问题上形成的利益关系庞杂,制度外循环的土地出让收入,形成了地方政府独特的土地财政的怪现象。不仅因为土地出让成本的严重偏离正常水平,还在于土地出让的短期收益性,使地方政府不仅享受了本属于公众的收益,还享受着本属于以后各届政府的收益。在这样的收益诱惑下,政府又垄断着土地的出让权利,那么,土地成了地方政府间接干预经济的资本,进而无形中导致了寻租的存在。一些开发商和房地产企业通过寻租获得了机会,造成了房地产领域的无序现象。

本来,房地产市场的公共属性决定了政府的必要调控义务,但由于利益纠葛,政府出于利益目的,使公益性的调控让位于利益性的干预,房价的调控也更多地表现为对政府干预经济的调节。这样一来,本来属于基本调控手段的市场化手段,只能扮演引导的角色。要改变地方政府间接干预经济的割据局面,中央自上而下的强势调控就显得尤为必要。

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所幸的是,我国正在对土地出让收入进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逐步将其纳入到制度内管理,进入国家预算监督,土地出让成本要真正弥补社会利益的损失,而土地出让的收益也要用于公众事业。政府的土地利益关系可望在不久的将来一定程度地缓解。那时,我们市场化的手段才能够真正地发挥作用。

上海金融报 钟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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