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以宾/文
《京华时报》报道:重庆大东方行走学校专收难管教的孩子,让他们“重归正道”。一名来自北京的小男生不堪折磨服用外用药高锰酸钾后坠楼,揭开这所学校的暴力内幕:穿迷彩服的教官用皮带、电线、竹戒尺等打学生,用脚把学生踹到吐血,甚至打伤学生后在伤口上撒盐......世上竟有这样的“学校”,说不定能成为一条抢眼的“国际新闻”。
“大东方”想必是“民办”学校,至于它是否经过了完整而负责任的审批手续、当地为何要批准开设这样奇怪的学校、有关部门是否严格履行了监管义务等等,相信不久后即有“说法”。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如今是商品社会,需求决定供给是一条基本规律。正象某些新出现的“行当”例如讨债、隐私调查、替人出气等等,纯系新的社会需求背景下的“应运而生”,正是有了家长们把自己的“问题”孩子送进此类学校的社会需求,才催生了“大东方”这种特殊的所在。换言之,问题绝非“大东方”校方所声称的教官文化低、素质差如此简单,也许建校伊始,投资者、管理者就不是在办教育。
通过网络查询其《招生简章》、《家长须知》等等,尽管上面说得天花乱坠,但鉴于所谓“封闭式、军事化管理”旗号下一系列令人发指的管教措施,称其为现代学生“集中营”一点都不过分。在校学生一再策划而未成的“越狱”行动也充分表明,这里就是孩子们心目中的“监狱”。如今通讯十分发达,假如学生的通讯自由尚未被剥夺,他们来此后的遭遇和感受不可能不随时向家长汇报,哪怕是一点点暗示性的透露。由此推想,对于孩子在这里遭打骂、受虐待,家长多多少少是知道一些的。只要有任何一位家长作出反应例如向媒体“报料”、向政府投诉等等,就不可能非等到学生自残坠楼,暴力内幕才被揭开。甚至可认为,某些家长不仅认同、赞成这样的管教方式,而且心甘情愿出钱且千里迢迢把孩子送进“集中营”。假如经最终查证该学校违法,那么知情或部分知情的家长同样涉嫌违法。
“大东方”事件绝不是孤立、偶然的事件,它生成于一种可怕的社会背景,一种多年来整体性的教育误区,例如单纯升学率、以分数论成败、缺乏对儿童天性孩子成长规律的基本认识、缺乏对未成年人人权的基本尊重、动不动就扣上“差生”、“问题孩子”的帽子等等。看来,正视当前教育体制、教育宗旨、教育理念上的扭曲很有必要,不仅仅是学校和政府教育部门,家长、理论界、媒体以及整个社会都应该反思。
如今多为独生子女,有几个家长不心疼自己的孩子?之所以很多学校鞭打、体罚学生而获得家长实际上的默许,之所以类似于“大东方”这样的荒唐学校大有“生意”可做,与其说是出于家长们不懂现代教育的无知愚昧,倒不如说是“望子成龙”掩盖下的极端自私。同样,从幼儿园到大学,我们的教育工作者是否也表现出了无视教育科学规律、冷漠孩子天性、践踏学生合法权益“集体无意识”般的自私?可悲可叹之处,也许恰在于斯。如此没有爱、没有理解、没有平等,如此以“自私+强权”的模式办教育,孔夫子若地下有知,一定会“很生气”。更重要的也许是:孩子尚未经济独立,尚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而采取怎样的教育方式只能由大人说了算,不这不仅仅在表达一种代际的不平等和不公平,而且不啻于一种民族的悲哀。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