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在9日举行的“私募基金与中国黄金十年”的论坛上表示,私募股权基金是目前资产市场的短板,政府应引导当地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夏斌认为,现在中国的资本市场,股票市场有1500家左右企业上市,债券市场发展好多年,除了国债已经有5000亿债券市场,现在中国资本市场中间最缺的就是私募股权基金。广而言之,也包括在座所从事的私募投资资金。资本市场中间两个交易所要上市的标准是3000万资本金,但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近28年,产生了一批有活力的具有成长潜力的,但是资本金在
3000万以下的这批企业,他们在扩充资本上面学到不少,对于未上市股权的转让市场方面更是没有,而这恰恰是中国市场所需要的。
夏斌指出,由于中国市场中间木桶原理中最短的这一块把没有发展起来,由于这一块板短,我们中国企业资产负债率比较高,资产负债率比较高当遇到宏观调控,国民经济就容易出现明显的波动,由于这一块木板短,我们一方面社会大量的闲置找不着资金的出路,另外一方面一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充满着增长的活力,但是也找不着合适的资本金而苦恼。由于这一块木板比较短,一方面现在海外的私募股权基金或者是私募基金纷纷看好中国,投资中国,然后整合中国的资源海外上市,获取高额回报,另一方面中国的政府,正处于外汇储备增长过快,内外经济失衡,而国内富余的资金又找不到门路,所以这几个方面来看,中国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是势在必行的,这是改善中国金融市场结构的需要,也是负责和促进中国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需要。
夏斌认为,我们中国企业资产负债率比较高,资产负债率比较高当遇到宏观调控,国民经济就容易出现明显的波动,由于这一块木板短,我们一方面社会大量的闲置找不着资金的出路,另外一方面一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充满着增长的活力,但是也找不着合适的资本金而苦恼。
夏斌指出,所谓私募相对于股票IP公开发行而言,主要是从发行方法上,募集资金的渠道上进行区分私募与公募,公募就是向非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所谓私募就是向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目前的角度来看国内可以有三种类型的募集基金,一种是公司形式的股东50个人以下,股份制公司形式股东2个人,以上200个人以下,而且针对私募募集基金的特点,《公司法》第26条、第81条规定,说投资公司的资本金可以在5年内逐步的运作,满足资金的需要;第二根据《企业法》,该法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分别交纳所得税,合伙企业不用交,和国际教规;第三是根据《信托法》,我想说的一句话,向社会反复宣传的一句话,当时我们在搞信托法的时候,当时针对的是信托投资公司去的,为了整顿信托,但是《信托法》的内容大家要明白,不是对着信托投资公司业,而是对着全社会采取信托行为的一种约束。所以也应该看到这样一种区别,也要看到我们社会上搞私募基金,按照《信托法》也没有违规。上述三大法律已经对三种私募股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方式有了基本的法律约束,何必再另起炉灶搞产业投资基金。
夏斌呼吁,尽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决定,建立中国未上市企业的股权转让市场,方便私募股权投资的市场投资机制,鼓励企业以较低的成本在中国境内上市,不必绕到海外上市。
夏斌同时建议,在中国股权私募基金发展的初期,可以学习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也就是发改委批的产业投资基金,渤海的产业投资基金实际上是企业型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由第三方托管。
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夏斌认为,有的私募就是比公募做得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采取公司制的形式,或者采取合伙制的形式,只要按照法律经营,它的业务本身没有必要一定要有监管,当前部门对于这种私募基金不要再政出多门。政府对中小投资的真正保护是适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