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文
王朔这几天以举报者身份,举报广电系统各电视台电视剧审查小组利用审查节目之便收受剧组贿赂的行为。王朔称,自1997年以后,各剧组不得不以审片费的名义向审查小组行贿以期获得通过。如今“审片费”达每轮审查小组每人收受3至5万元人民币,多轮审查则多轮付费,基本没有一次通过的,至少两轮。并举出导演叶京可以作证。(6月13日《新京报》)
一个公民不仅敢于举报,而且敢于实名公开举报,这样的公民应赢得所有人的尊重。可从社会反应看,这个公民没受到应有的尊重。
首先是媒体对他缺乏尊重。我注意到了,王朔在自己的博客贴出自己的举报信后,媒体立即报道了这件事,可因为王朔的文化身份,媒体大多都把这条新闻放到了“娱乐频道”和“娱乐版面”中,混杂于“艳星乔丹挺大肚拍裸照”、“布兰妮故意露底”等黄色新闻中,从而被娱乐化。一个公民以实名非常严肃地举报公共部门的腐败,这是娱乐新闻吗?有什么娱乐性?不是,这是非常重大的时政新闻,是严肃的公民行动,是一个公民英勇的反腐败行为。把这样一条新闻置于娱乐频道中,是对举报公民的不尊重,是对公民美德的矮化。
然后是涉事部门对他缺乏尊重。王朔的举报信曝光后,北京广电局审片中心阎主任立即对媒体表示:“王朔的说法很不负责任。”并称“我没有得到什么费用,我想那些老同志也不会得到什么费用”。一个公民敢以实名举报腐败,这表明了对所有事实和责任的敢于担当。实名举报即是最大的责任,怎么能说“王朔很不负责任”?另一方面,阎主任“以自己没拿费用”来推定“那些老同志也不会拿”,这种想当然才是不负责任。公民敢实名举报,表明他一定掌握了经得住考验的事实,涉事部门应以“有问题推定”来应对公民举报,这才是对举报者的尊重。而显然,这位阎主任采取的是“自我清白假设”全盘无根据地否定,这对举报者缺乏尊重。
再就是审查腐败的受害者———那些导演们。如果众导演们尊重王朔、尊重自己的事业的话,要想今后有一个好的创作环境,应该积极站出来作证,为王朔的举报提供实证。连一个不相干的旁观者都站出来了,直接受害者更应踊跃站出来捍卫自身的权益;如果中国导演能作为一个群体在这件事上发挥积极博弈作用,再大的腐败和潜规则也会被揭开的。可惜,至今除了王朔点名的叶京外,还没有一个导演出来声援王朔,为王朔提供证明,这难道是集体的懦弱?也许现在时间还很短,接下来会不断有导演站出来。中国导演,有胡子不能证明你们是男人,这时候有勇气站出来才能证明。
还有反腐部门,王朔勇敢地用实名公开举报了,如果尊重这个公民的话,应该及时积极回应他的举报,以客观公正透明的调查给举报者一个交代。至于我们这些旁观者,不断地给王朔鼓掌,就是对模范公民最大的尊重。只有对这样的公民表达最热烈的尊重,我们的社会才前程无量。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