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与背景链接
导语:

案件事实:

廖星成的论文《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滞缓的主要原因》(以下简称“廖文”)和陈永涛的论文《对农业税取消后几个现实问题的思考》(以下简称“陈文”)分别于2004年12月28日和2005年1月4日首发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网;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乡村建设网分别于次日和同日转载了廖文和陈文,注明了作者姓名和文章来源。
廖和陈又分别在2005年1月21日和2005年3月18日将上述文章的版权,以631.58元(按照13篇文章76000字共6400元平均计算)和175元的价格,转让给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2005年4月,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发来律师函,称“乡村建设网”转载廖文侵害了三面向公司的版权,索要经济损失、公证费、律师费等共计八千余元。“乡村建设网”当即删除了廖文。2006年6月6日,“乡村建设网”又收到该公司委托“北京市通智律师事务所”发来律师函,称“乡村建设网”转载廖文和陈文构成了侵权。“乡村建设网”于来函当日删除了陈文,并回复律师函,表明了学术性网站使用的合理性,告之已删除陈文。
2006年11月2日浙江师范大学“乡村建设网”收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转来的“三面向公司”的两份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乡村建设网”因转载廖文和陈文,分别赔偿“三面向公司”(经济损失、公证费、律师费、交通食宿费、其他)6600元和5800元。
2006年12月7日上午9:45-10:30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上述两案。庭审后,法院转达“三面向公司”调解请求——每案赔偿2000元可撤诉……

背景链接:

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三面向公司”),从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发起网络著作权“维权行动”。被告大多是政府和企业网站。“他们通常以较低的价格,买断原作者的文章,然后向侵权转载的网站提出索赔”(都市快报2006-11-29神州律师网)。目前该公司已经起诉了大量网站。2006年1月至5月,三面向公司陆续向河南省郑州市、三门峡市等地20多家网站提起侵权诉讼。6月23日,三面向公司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安阳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阳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安阳市农业局、安阳市农业局农业科技110服务中心等侵犯其著作权。截止2006年4月,江苏、安徽的106家网站因为同样的侵权行为接到了这家公司的律师函,其中80%是政府部门主办、主管的网站。三面向公司通过转让协议获得106篇论文的著作权,从去年开始着手收集网络侵权的证据。信息产业独立评论家方兴东认为,大部分人希望自己文章在网络上传播得越多越好,这种“维权”行为本身不是为了作者的权益(南方周末2006-04-20 )。2006年6月6日和6月7日,发起诉讼的三面向公司,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与多家被告就9宗著作权纠纷案对簿公堂。该公司诉讼的案件中,涉及深圳的20多宗案件近半已经达成调解,这些公司大多都不是专业经营网站。2006年11月,哈尔滨市17家网站被三面向公司告上法庭。2006年11月29日,在杭州、嘉兴、温州等地先后有100多个部门和单位被他们推上被告席,这些被告都是由政府部门主管或主办的网站。12月7日和8日,三面向公司向金华地区的16家单位提起了诉讼。据悉,多数案件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如果三面向只打一个案子,其维权成本就高了,有二十几个案子就划得来”(都市快报2006-11-29神州律师网),何况浙江有100多个案子呢。
(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相关文章

已有0人参与

网友评论(所发表点评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观点)

用户名: 快速登录

相关产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