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称三面向公司为“网络王海”,有人却认为这是三面向公司设下的“网络碰瓷儿”,无论从哪种角度来看这件事,不可否认的是,这件事如今引起了轩然大波。
网络的规则原来好像隐藏在深海之下,大家默默遵守,谁也不较真儿地去针对核实,去考究互联网的运作方式到底符不符合现行的网络规范。简单的粘贴复制和可以传播信息,丰富内容,还可以省去传统媒体严格的稿费制度,大家都在一种心照不宣的行业规则下去发展互联网。现实是,即使有一家网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他的合作伙伴签订了协议,那么有限的内容很难使自己在网站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粘贴与复制,好像是网站成长中的宿命。一方面,这项功能是互联网技术没有解决的瓶颈,另一方面这种技术的不完善却促成了前所未有的传播现象,互联网的覆盖率和影响率是可以颠覆一些传统的经典传播理论的,他第一次将受众提高到与传播的发送者同等重要的地位,甚至受众的反应成为接踵而至的新一轮传播行为,这种互动的创造性拓宽了传播的内涵与外延,使传播内容更具深度与广度。前几年起,已经有专门的学者去研究“复制与粘贴”带来的世界改变,正如同前几年《黑客帝国》带给我们编程的思考一样,都是我们现代人应该面对的哲学命题。
同复制与粘贴相呼应的“资源共享”也是网络文化的又一大特征。这种共享文化也在挑战法律底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两个特征铺垫了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的隐患。
现在三面向公司发起的“维权行为”就纠结在三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之中。三面向与作者签约,然后追溯网站转载前科,要求网站赔偿;网站吸取教训,以后该作者发表的文章一律不转载;作者只拿到最初的稿费,而以后面临被各大网站封杀,知名度下降的危险。事情就是这样,有人利用法律,有人却受制于法律。
看似清晰明白的问题,为什么还会成为大家热衷讨论的话题。可以说,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遇到了迟早都要面对的问题。法律的size太小,已经包容解决不了新的传播方式,这是事实,也是网站和作者感到困惑的地方。在我们采访过程中,一位签约作者谈到自己的体会时讲,法律也要与时俱进,这家公司自所以能够成功,某种程度上是用非互联网时代的条文作尺度,衡量今天的互联网时代的案子。用过去的条文看来今天的案子是违法的,那么到底互联网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只有等新的法律。我想这也是我们目前唯一能讨论出的结果。
本网编辑/王少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