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万小规模纳税人难减负
导语:随着增值税实行范围扩大和税务总局信息化建设的加强,确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有可能大幅下调。

即便在改革方案正式公布时,增值税方案的一位参与起草者依然表示了惊讶,“怎么会这么快。”11月11日,中国财税部门宣布,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从4%到2%


税务人员对《投资者报》记者证实,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报国务院的税收方案中,原准备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 “从4%直接下调为2%”。一位增值税调整方案的参与制定者称,“尚不清楚方案调整的具体原因。”

按照中国税法,增值税的纳税人被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低于180万的商业企业和低于100万的工业企业,税率分别是4%和6%,除此之外的就是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这一特殊的税率安排,使得个别生产、销售产品的企业通过同时拥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个公司来做生意,从而形成自身税收收益最大化。

在比较粗略的统计数据中,中国小规模纳税人的总数在4000万左右,占到了整个增值税纳税人总数的90%以上。

这些税法中抽象的一般纳税人或分布在远离大路的地方,整个工厂没有可以识别的标志,周围只有一条不被人注意的蜿蜒小路,2层的红砖小楼包含了自己的整个家当,或散布在大城市的各个角落。也就是从这些地方出发,数以亿只计的皮包、玩具等产品,直接或间接到了消费者手中。

不过,对于大部分中国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仍是非常陌生的字眼,由于在经营活动中,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对象将主要是,不需要增值税发票的群体或个人,多数小规模纳税人也无法理解产品价格中含有增值税的真正含义。


负担难减


12月11日,中国财税部门联合表示,由于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导致这些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会普遍下降,而“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由于是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且不抵扣进项税额,其增值税负担不会因转型改革而降低。”

“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需要相应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区分工业和商业设置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投资者报》记者调查结果表明,并不完全支持其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负担因为税率降低而减轻的观点。虽然,表面看来,如小工业企业销售100万元产品,就要缴纳6万元到4万元的增值税,现把税率降低到3%,企业一下子就少了至少1万元的税负。

但是一家北京税务咨询机构的负责人表示,由于此类纳税人大多集中在批发市场、小商品城内,在实际税务征管中,当地税务机关一般采取包税的方法,包税额最低200元/月【5000元(起征点)×4%=200元】。在此次降低税率中,由于财税部门同时表示要“调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最后换算出来的额度可能还是200元或者更高,所以减免税不一定会具体体现到纳税人身上。

此外,一位北京税收实际操作者表示,相信未来短时间内,“随着增值税实行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和税务总局信息化建设的加强,确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有可能大幅度的下调。”

有中国东北的基层税务官员称,目前,真正具有规范纳税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不足总数的10%,因为即使是一般纳税人,也有相当一部分做不到规范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临时经营者占增值税纳税人总数的90%以上。“所以国家税务总局一直在考虑扩大一般纳税人范围的问题。”

广东省税务人员告诉《投资者报》记者,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要占到所有增值税纳税人的90%,客观上一般纳税人不可能不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由于将来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实现全额抵扣,将导致一般纳税人积极索取增值税发票,这将导致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不交纳此前大家都已“逃”掉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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