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重典破解“大小非”难题
导语:与其用名为限售实为加压的方法把“大小非”减持矛盾往后挪,不如做些实在的市场监管和规范工作,真正解决限售股解禁问题

随着近期A股市场的逐步走强,“大小非”解禁股减持的压力又有所显现,从11月的数据看,共有40家公司公告了股东的减持行为,累计减持4.4亿股,创下今年4月以来的减持新高。

大宗交易平台上,成交量比上月暴增3倍,总成交金额达57.2亿元,包括大秦铁路、中国神华等18家蓝筹公司均留有记录,转让股份多是到期的限售股份。

12月是今年仅次于8月解禁规模的第二大高峰,共有233亿股限售股份到期解禁,市值初步估算1795亿元。而2009年更是股改来解禁股规模最大的一年,2009年总计有6852亿股各类限售股份解禁。按12月1日收盘价算,市值规模为3.3379万亿元,是股改以来解禁规模最大的一年。

面对如此汹涌的解禁浪潮,监管部门究竟该有怎样的作为?

尊重市场契约

若从今年1月开始引入《控股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算起,证监会、交易所走上监管“大小非”一线的时间已近1年,他们为了规范“大小非”可谓是费尽心机。

但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减持大潮制造的压力面前,市场人士普遍指责证券监管部门未进一步及时、有效地对“猛于虎”的“大小非”进行限制,相关的二次发售机制等迟迟未推出更广受诟病。

管理层应坚持履行承诺,不能做反复之事,不能自打嘴巴。对于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已经承诺的事情,不能轻易更改,否则将丧失管理层和政府的信用。

2008年4月20日,为了缓解熊市对“大小非”减持的恐慌,证监会临时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意见》中,证监会并未屈服于熊市和舆论的压力,只是在“大小非”减持方式及比例上稍有调整,但仍遵从市场诚信与契约责任原则,这再次体现监管层尊重市场契约、依法治市的决心。

禁售股解禁后,“大小非”减持将是一种常态,但这样的常态对于股票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利大于弊。因为减持有利上市公司分散股权,可消除中国股市普遍存在的“一股独大”现象;可让一部分战略投资者、私募或内部人兑现财富,择机退出;上市公司也可以迎来新的持股人,让自身成为真正的“商品化”公众企业。

勿陷恶性循环

坦率地说,证监会现今的心态必定矛盾。一方面不想失信,另一方面此时若放任“大小非”减持,会对股票市场产生巨大压力。但进一步对“大小非”减持增加新的限制,很可能使得这一问题的解决时间继续被延迟,以至于不断地制造恶性循环。

我们看来,这一关肯定要过,这其中,比增加新的限售措施更为重要的是,要区分“大小非”解禁的正道与倒行逆施的差别。管理层应通过正常的司法手段,对减持行为予以监管和规范,而不是通过进一步推出限制政策来“惩治”。

所谓正道,是取得“大小非”资格的途径及减持本身,均是按规则行事、按市场自由买卖原则行事。

相反,如果是倒行逆施,比如是通过不正当渠道取得“大小非”资格,或在减持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就应对这些“大小非”予以严厉打击。

据我们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8家上市公司遭遇股东违规减持,分别为开开实业、苏泊尔、旭飞投资、冠福家用、中核钛白、宏达股份、万好万家、科力远,这些上市公司股东的违规行为基本都属于超比例减持。

令人奇怪的是,证监会、交易所虽对部分公司进行了谴责和处罚,违规减持的上市公司并没有因此销声匿迹。

轻罚难束顶风作案者

原因何在?翻看相关处罚记录,“真相”即可大白。

上交所对宏达股份两位股东——四川平原和益多园,违规减持行为的处罚是公开谴责,同时限制两公司账户在1个月的时间里不得卖出宏达股份。深交所对中核钛白第二大股东嘉利九龙的违规减持,同样给予公开谴责,此外,对嘉利九龙的证券账户进行3个月的限制交易。

仔细搜索证监会、交易所对“大小非”违规减持的处罚可发现,对被发现违规的对象,虽给出不同程度的处罚,但多数只是公开谴责及对违规账户限制交易1~3个月。若这些违规“大小非”从二级市场买回超额出售的股份,还可被从轻发落。

似罚非罚,惩治不到位,无疑是“大小非”违规减持屡禁不止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针对违规超比例减持的行为,交易所虽一再表示会抓紧研究更严格的处罚措施,但截至目前,除了对违规账户延长限制交易期限外,诸如重审相关违规股东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建议冻结资金账户、限期回购超减股份并将违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等措施,均迟未现身。

这样的监管力度,如此低的违规成本,自然让准备“顶风作案”的“大小非”难生丝毫敬畏之心。

化解之策疏好过堵

需强调的是,“大小非”之所以成为股市之痛,一是其流通量的释放超过市场流动性的承受力,二是基于流通对价和流通溢价巨大差异的套现动力,不可避免成为迫使市场估值中枢下移的极大压力。

因此,相应的化解之策至少应具备两个条件:有利改变,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供求关系;有利市场价值体系更多地体现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因此,如何维护投资者利益是当务之急。如果市场中都变成正道的“大小非”解禁,即便对市场形成压力,投资者也能接受。但若对违法违纪者加以严惩,不仅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更能提振投资者信心。

与其用名为限售实为加压的方法把“大小非”减持矛盾往后挪,不如做些实在的市场监管和规范工作,真正解决限售股解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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