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庆后建议:规范境外会计机构在华执业
导语: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将在本届两会期间提出了16项建议。

记者 贺文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将在本届两会期间提出了16项建议。其中之一是《关于加强对境外会计机构和外籍执业人员在中国执业活动监管的建议》。宗庆后认为,目前境外、合作会计服务机构和外籍执业人员在华的执业活动存在诸多问题,且游离于行业监管之外。

在此之前,因为与达能的纠纷,娃哈哈曾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在内地的合作机构告上法庭。

2008年,娃哈哈旗下的三家企业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广州分所诉上法庭,认为毕马威华振发送具有财产接管内容的信函行为违法,对娃哈哈公司构成侵权。这一诉讼源于2007年11月,达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美属萨摩亚起诉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外方股东———10家分别注册在两地的离岸公司,并申请法院裁定由达能指定的毕马威作为离岸公司接管人。

宗庆后在其建议中表示,“某些境外会计服务机构或外籍执业人员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会计或相关服务,甚至侵犯我国司法主权”。根据我国相关管理规定,境外会计服务机构或外籍执业人员在中国境内从事执业活动,必须经过财政部或其指定的审批机构准批同意方可进行,而且境外会计服务机构在中国也仅限于经过审批的某些涉外业务。但目前某些境外会计服务机构或外籍人员,在没有在中国从事执业活动资格的情况下,却利用其在境内成立的中外合作会计服务机构或代表机构,擅自从事一些涉外甚至境内的会计或相关咨询服务。

宗庆后举例说,在娃哈哈与达能合资纠纷过程中,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之一毕马威的一名中国合伙人被英属维尔京群岛高等法院指定为接管人,该名合伙人并无在中国执业的资格(其仅有香港的执业资格),其在明知该接管任命不能在中国得到承认并执行的情况下,却利用其在中国广州的合作会计事务所,向中国境内行政机关、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企业、个人发送境外司法文件,要求冻结、接管境内企业的股权,还要求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宗庆后认为:“该行为不仅已经完全超出了境外会计事务所或外籍人员允许的执业范围,更是严重地侵犯了我国神圣的司法主权,干扰了我国正常的司法审判秩序。”

宗庆后还指出,境外会计服务机构或外籍执业人员享受了超国民待遇,游离于行业监管之外。他例举了两项所指的“超国民待遇”:其一,境外会计机构或其与中国境内会计机构举办合作的会计机构,其外籍从业人员或合伙人无需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也无需参加必要的年检活动,这就为外籍从业人员或合伙人在中国从事未经审批的业务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其二,有些外国合作会计事务所甚至还通过设置内部合伙人等方式来规避国内监管机构对其注册合伙人的监管。针对上述现象,宗庆后表示,由于目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境外或合作会计事务所的授权监管部门,缺乏必要的执法或处罚权力,对这些境外或合作会计事务所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宗庆后提出四点建议:第一,加强对境外、合作会计服务机构或外籍会计执业人员从业活动的行政许可和前置审批;第二,加强对境外会计事务所或外籍会计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对那些没有中国执业资格的境外会计执业人员,应纳入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之中;第三,考虑到目前对境外或合作会计事务及其执业人员均由行业协会授权监管,应进一步授予行业协会对这些事务所或执业人员违规行为的调查、惩处权力,特别是对严重违规行为,应授予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其许可证件的处罚权限;第四,鼓励国内会计服务机构参与国际会计服务业竞争,不仅要在国内给予国内会计服务机构与境外会计服务机构同等待遇,还要在国外争取其对我国会计服务机构与其本国会计服务机构的同等待遇,使我国会计服务机构能够与它们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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