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宏超 浙江省作为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在3月7日浙江代表团开放日答记者提问时,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劳保厅厅长陈小恩透露,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是套用企业的办法,必须要单独建制。“改革以后,待遇要大大降低的说法也完全是不正确的。”陈说。
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坊间流传着各种说法。有人说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套用了企业的办法,还有认为待遇要大大的降低。更有一种说法是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启动了。可以说对着一块众说纷纭,非常混乱。
“作为试点省份之一,我们会遵照国家的要求。但现在这个制度,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当中,现在还没有形成一个可以推出来的制度意见,我们比较慎重。”陈小恩说。
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问题,陈小恩认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改革是中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仅是百姓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实际上综合的配套改革,包括了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还有财政体制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他也明确指出了这次改革试点的路径,就是不再走企业的路子,会专门建立一个不同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指出的是,现在的事业单位设计的方案当中采用了企业的筹资模式,就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同时他表示,关于改革后待遇的变化,现在的各种算法都没有依据。“因为制度还没有出来,怎么能说待遇会下降呢?”
但是,由于事业单位集中了国家大量钱财和人才,所以事业单位改革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而且还关系到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
所以陈小恩直言,制度的推出要稳妥,慎之又慎。总体本着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搞好衔接平稳过度。老人就是已经退休的,新人就是刚刚参加工作的,中人就是已经参加工作但还没有到退休年龄的。“对整个事业单位的整个群体还是要分类确定。我们设计方案要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来制定一个比较好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