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改革三思路 重新考虑“窗口指导”机制
导语:证监会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朱从玖表示,发行体制改革目前有三方面的思路,同时也在对窗口指导进行重新考虑。

  记者 黄利明  3月9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朱从玖表示,发行体制改革目前有三方面的思路:一是股票定价要进一步市场化;二是要强化买方对卖方的约束力;三是在风险明晰下,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小投资人的利益。同时,证监会也在对窗口指导进行重新考虑,定价进一步市场化以弱化行政约束,方向是向更加市场化迈进。

在记者会上,朱从玖还表示,发行节奏的控制会朝着市场化方向努力,但从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来看,市场并不总是有效的。对于公司债市场,朱从玖则给予了非常肯定的评价,认为现在是要稳步推进公司债券的试点,积极扩大试点工作。

新股改革三大思路

据悉,此前,对于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曾收集了各方面的议论和建议,并对此进行了综合分析。根据这些情况,证监会寻找最迫切需要改进或改革的问题,以推进发行体制改革。

朱从玖表示,综合这些情况之后,证监会在股票发行体制改革的思路有三个方面。

第一,股票定价要进一步市场化。在发行体制改进和完善当中,已经建立了市场化的机制,如询价制、保荐制,但随着市场发展又显得不足,需要进一步对定价机制进行市场化。会对发行人,对投资人会对承销商产生很严厉的约束。比如对发行人而言,如果期望价格很高,那就有可能发不出去;对投资人而言,如果给的价格太低,那你不一定可以买得到股票。对承销商而言,如果不能很好沟通发行人和投资人的意见,很可能会项目失败。所以定价的进一步市场化会对这些市场主体产生更加严厉的约束,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指向也是要让市场主体真正担负起责任,形成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

“因为我们毕竟还有一些如窗口指导等等,带有管制色彩的内容存在,所以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定价机制。”朱从玖坦言。

第二,要强化买方对卖方的约束力。买方约束力的强弱从许多方面决定市场运行的质量,买方的约束力很多方面会制约这个市场的发展,会决定市场运行的质量。

朱从玖指出,日常都买卖商品,其实大多数的商品买方的约束力很强的,卖方并不占据主导的位置,所以由于买方非常挑剔,有很强的筛选能力,所以我们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在不断提高,因为你不提高质量就卖不出去,对资本市场也是一样,买方如果很有素质,有很强约束力的买方就会对发行人形成严厉的约束,就会使发行人更加慎重。买方约束力还可以抑制市场上大家所不太喜欢的行为和现象,比如说上市公司圈钱。同时,对于市场发行价格存在过高的现象,随着买方约束力的增强,也会受到限制。

事实上,买方约束力表现在买方以一个什么样的价格来接受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如果说买方不接受发行人或承销商给定的价格,只有两个选择,或者降低发行价格,或者停止发行。

“这次发行体制改革我们希望能够强化买方的约束力,因为定价的进一步市场化,事实上是需要有一个比较强的买方约束力匹配,否则买方价格就有可能不是很理性。所以买方的约束力对发行市场会是一个有效的制衡。”朱从玖指出。

第三,在风险明晰的情况下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小投资人的利益。首先,从国际的经验来看,发行的股票上市之后跌破发行价的例子是很多的,换言之并非是新股不败。其次,在我们A股市场上小的投资人参与一级市场的意愿很强烈。因此,这两种个情况结合起来考虑,不管是大的投资人还是小的投资人在参与一级市场的时候都有可能出现亏损的情况,因为新股有可能上市后跌破发行价格。同时,总体上从比较长的趋势来看,如果把新股价格和上市后价格相比,大部分新股发行价格相比较上市价格都会有一个折扣——新股发行盈利可能性较大。

“这三个情况要很清晰,这就是所谓风险明晰,要很清晰。在这些前提清楚的情况下,如果小的投资人仍然有很强烈的参与发行市场的意愿,我们应当重视小投资人的意愿,兼顾市场参与各方的利益。”朱从玖表示。

他还指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增强股东意识以免股东缺位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未来,证监会还将继续倡导和鼓励有能力、有专业知识、有管理经验、信息充沛、有社会影响力的基金管理公司等专门理财机构,作为积极的股东参与到公司治理当中去。

重新考虑“窗口指导”机制

对于如何筛选出优质企业上市的问题,朱从玖表示:“这是我们监管部门这么多年来致力于通过制度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整个机制的设计,是要通过专业机构的专业能力进行筛选,因为光靠证监会,证监会起的最主要环节就是发行部的初审,在机制的建设上,我们安排了这样一个很严密的机制来把普通的石头和像玉一样的石头筛选出来。”

但他同时表示,仅仅这样也不够,并不是设了门槛,质地不好的企业就跨不过来,仍然还会有出现问题的可能。因此,朱从玖表示,要夯实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这些中介机构的专业水平,从事行业的人员水平和执业的质量。

事实上,这也是证监会一直在推进的重要工作之一。据悉,关于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法规还在修改,还会对保荐机构的保荐报告、内部控制以及底稿等做出要求,使得做保荐过程当中,尽量减少疏漏,减少各种各样的,可能主观故意或者客观上不得以的疏忽,减少出问题的可能性。


朱从玖介绍,证监会对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建设也不断完善当中,证监会发行部初审工作也在改进,以进一步把关企业上市质量。

此前,证监会曾对部分违规的询价机构进行了处理,朱从玖表示未来还会加大在市场中起重要作用的中介机构的违规处理力度。

“西方市场通常把这些机构称为经济警察,不需要监管部门花钱,是由市场部门雇的经济警察,让这些经济警察把好关,把制度落到实处。”朱从玖指出。

在申购价格方面,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之前,出现过申购价格和最后承受价格不一样的情况。
朱从玖表示,现在在考虑申购环节的报价,任何一个报价人要对报价负责任,报的价格是其准备承受的价格,这样加大在报价环节约束的力量,杜绝乱报价,以前有高报不买,报一个高价,最后不买。低报高买,报5块,最后价格10块还很积极的买,使得报的价格是自身真实的意愿,并且为此承担责任。

据悉,证监会也在对窗口指导进行重新考虑,定价进一步市场化以弱化行政约束,方向是向更加市场化迈进。

朱从玖还特别指出,实体经济的状况是股票市场运行的基础性因素,因此总体上证监会的基本态度就是近期采取的各项措施,包括股票发行机制改革,近期要有利于市场信心,远期要利于市场制度建设。同时,市场各方主体要对实体经济的状况和股票市场的关系要有合理的预期,在合理预期的基础上要有理性选择。然后审慎关注市场风险,从而形成稳定的心态来应对市场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情况。短期来看,要理性关注市场的波动。

稳步推进公司债试点

对于公司债的发展,朱从玖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从2007年发布了公司债券试点办法两年时间,总体上已经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在是要稳步推进公司债券的试点,积极扩大试点工作。

目前为止,已有有16家企业发了将近400多亿的公司债。据悉,后面还有相当一批的公司希望通过发行公司债来募集资金,希望利用公司债这样一个工具。

同时,商业银行可以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也形成了对公司债券发展的支持。发展公司债券市场,成为积极扩大直接融资比例的一个具体措施。

朱从玖表示,在时机合适的时候要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把发现的问题或不完善的地方进行完善,使未来公司债券的发展有一个更好的势头。由于公司债券把信用债券概念引入到市场来,信用债券就意味着不同等级的信用会对投资人的利益带来不同的结果,一些风险可能会出现。这从两个方面对市场发展提出要求,一个方面,所有的信用债券投资人要很审慎关注信用风险,这是毫无疑问的。第二个方面对监管来讲,要在监管机制的设计上重视给债权人提供保护机制。所谓债权人就是持有公司债权人,提供保护机制,提供一些可以发现风险、识别风险,可以对发债公司提供监督的方法。公司债券总体上看前景广阔,会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的调整过程中,承担重要的作用,但是发展的步伐,必须适应市场对信用风险的适应程度,来稳妥地向前推进。

金融危机警示:市场并不总是有效

“关于重启IPO和新股发行改革,我们要先完善体制,再实施启动IPO。”作为发行监管部主任的朱从玖表示。

同时,关于本网记者提出的发行节奏控制的问题,朱从玖指出发行节奏上理想状态是交给市场决定,完全由市场作出判断,但是现在还很难说,因为发行体制最后改革还没有出台,不过会不断地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不过,他亦指出,从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来看,可以观察到,市场并不总是有效的。

据悉,在3月9日上午政协讨论会上还出现过令朱从玖深思的一幕。 一个香港的委员说,在开董事会的时候,有一个独立董事来自于香港的专家,在开会的时候很多人打电话,正是局面比较混乱的时候,各种各样风声四起的时候,都打电话,问他:“我们的钱放哪个银行合适?”

“想想确实可怕,钱放什么地方合适,最重要的银行花旗银行,去年在商业银行排第一的,但它却面临着巨大的危机,股价已是跌到一美元以下。”朱从玖对此感慨到。

因此,他指出,所以市场并不总是有效的,会有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出现,类似于这次危机的出现,危机出现之后,市场的力量,包括这些机构,包括最重要金融市场机构,都显得比较苍白,对局势的判断都是很茫然,这时候政府当然有责任对秩序进行一定的维持,在市场和政府的作用之间总是有一些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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