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应先革除行政化配置机制
导语:药品流通的行政化配置机制与药品生产及流通的市场化配置机制的不匹配的矛盾。

读者 韩宗书

201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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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量占全国药品市场销售的大半壁河山,药品生产和流通在市场调节下,营销者要挤进行政化管理的公立医院药品流通渠道,普遍采用先货后款(即代销)、价格回扣、给付佣金等手段公关促销。为了适应公立医院药品流通渠道需要,药品价格差价不断膨胀,最终,患者承受了离奇虚高的药价。这既不是计划经济又不是市场经济,是不公平的极端落后的经济。

这一机制是“看病贵”的根源所在,它给我国医药经济、医疗事业和社会带来极大危害,造成社会不公,医患矛盾频发,制约了我国医疗和医药事业的发展。同时阻碍了医改的深入进行。目前试行的公立医院药品价格零差率办法,不能触及事物的本质。国家应重视公立医院药品流通的行政化配置机制与药品生产及流通的市场化配置机制的不匹配的矛盾。

应该建立与生产和流通相匹配的机制,实行有限度的可调控的市场配置机制。

医院药房是公立医院药品流通渠道的载体,可进行有限度的改革。公立大医院药房股份化是一条捷径,由医院控股,鼓励强强联合,产销见面,引进有实力的药品生产企业组成实体,赋予其独立的法人资格,控制一定幅度的加价率,自负盈亏,成为药品购销的法人主体。药品价格虚高的水份将通过竞争逐渐被甩干。从而抑制药品价格环环回扣,层层加码的时弊,克服药品价格既不反映生产成本又不反映供求的不公平现状。若个别紧缺药品进入市场后,有可能比目前虚高的药品价格还要高,国家可进一步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抑制价格上涨。

可以预见,破出公立医院药品流通的极不公平的配置机制后,通过有限的市场竞争,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将会有明显的下降。以媒体报道的齐药二厂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为列,医院售价为46.1元,出厂不足5元,其总差价率为89.2%,假设药品正常市场流通环节保持25%平均差价率,医院药房公司保持15%——20%的平均差价率,药品从药厂到患者手中,总差价率不到50%,那么通过竞争现行药品价格可能会大幅度下降。

通过这一小步改革,可让患者、医院、药厂三者得利,政府的医改资金投入也可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国的医改进程也能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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