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道 2011年7月7日晚间,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连发三条微博,通报郭美美事件的调查结果,文中称,郭美美的“中国红十字商业总经理”身份为杜撰,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无直接关联。以下为全文:
我局东城分局北新桥派出所接受报案后,经依法开展工作,现查明,郭美美(女,20岁,湖南省益阳市人)及其母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无直接关联。
在调查中,郭美美称:对于中国红十字会,此前并不了解,不认识相关人员,也从未担任相关职务,是今年3月份在与深圳商人王某交谈中,知道了王某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相关单位的合作意向。
后郭美美认为原来在新浪微博上注册认证的“主持人、演员”身份层次较低,为满足其炫耀心理,于5月自行杜撰了“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身份,提交新浪微博网站审核通过并加“V”认证。在审查中,郭美美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表示后悔和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