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彭宇案”
没有事实支撑,离真相很远,只是依据想象来进行判决,这种“吓人逻辑”随意性,无法带来起码的公信与权威,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法律悬疑,产生更多的社会负面影响。
——《重庆时报》
真相比道德更重要,真相出局,道德就可能出错。这段时间发生的慈善事件,已经提醒,有些人在利用道德行不可告人之目的。因此,对“天津彭宇案”,还是保持一点耐心,让道德跟着真相跑,而不是让道德“超车”,领着真相跑。
——《扬子晚报》
“许云鹤案”向人们传递着某种社会信号——当社会规范、法律规范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在还原成丛林法则般力量对比的关系。这种淘汰充满血腥,令人恐惧。
——《大洋网》
“摸奶哥”
公众在关注到自己隐私权的同时,也还要检点一下自己在公共场所表现出来的道德指数如何。……拿“摸奶哥”来说,如果没有超速15%,电子眼不会拍他;如果没有猥亵的举动,拍下来的照片也就是罚款取证而已,不会引起任何轰动。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南方日报》
作为一种治安健康的技术,摄像头不是不能用,但如果没有完善的隐私法律保护、没有严苛的数据管理、没有查看数据的谨慎程序、没有监管数据采集的独立力量,公民也会陷入另一种对隐私保护的焦虑。
——《华西都市报》
有人从照片中看到娱乐八卦,有人看到公权无忌,有人看到公共监控管理散漫。中国人打哈哈时都说“淫者见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妨推己及人,换作是你,你情愿被人拿着放大镜看吗?
——《南方都市报》
电子监控设备在带给我们方便与安全的同时,必须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制度一套严密的、刚性的管理制度。
——《红网》
别人摸奶,我们焦虑,我们的焦虑不是因为没有摸上奶,而是因为从摸奶照被泄露,我们看到了权力的失控,看到了法律的疲软,还看到了公民信息处于不安全的境地之中。
——《大洋网》
环保索赔
基于中国的情况,我们认为,应通过立法建立重大环保事故赔偿基金。漏油的生态破坏极其严重,赔偿基金首先应从石油行业入手。在每年石油公司利润中抽取一定比例,设立一个全国的石油污染赔偿基金。
——《东方早报》
环境污染事故越来越多,民众利益需要迫切保护,形成尽可能公平公正的纠纷解决机制至关重要。合乎法律的做法应形成常态,不能有所选择、有所偏好、区别对待。
——《长江日报》
政商人脉
只有当市场成为真正的市场,企业家才会对构建“政商人脉”失去兴趣,类似“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这样的机构也就会自然地失去敛财机会。
——《新京报》
我们可以谴责协会生财无道,讥讽企业家 “愿者上钩”,却不能不省察,政商人脉何以成为协会的“卖点”,企业家们的“买点”,且屡试不爽。原因只可能是权力过于强势,依然在市场中扮演着强力的角色。
——《长江日报》
李昌奎案再审
由于民意关注而再审重新改判死刑,充分暴露了我国司法活动乃至法律本身的诸多问题,人们担心类似李昌奎案还会不会出现,下一个“李昌奎”和受害者可能会是谁?社会不希望在浪费大量司法成本和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之后才实现迟到的正义,因而李昌奎案更多的是促人反思。
——《青年时报》
三公经费公开
外交部不同于国安部,外交部所从事的国家外交是公开政府行为,不同于国安部所从事的秘密工作,其三公经费没有不可公开的理由抑或保密必要。何况,今年只是中央部委公开三公经费元年,各部委所公布的只不过是个“分类总帐”罢了。
——《》
所有国家财政拨款所涉及的部门与方面,所有耗费公帑进行支撑和运转的组织和行为,都应该给予国民一个明确的公示和说法,并且需要借由法定的程序和渠道,经过切实的质询和辩论,最终得到国民的认可和授权。这应当成为毋庸置疑的方向,绝不允许被“过程论”所拖延。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