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网讯 据新华社报道 8月31日,上海市高级法院对“11·15”特大火灾系列刑事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终审裁定驳回8名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审各项判决。
8月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对原静安区建交委主任高伟忠等2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本报8月3日一版曾作报道)。判决后,原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管理科经办人张权、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负责人冯伟,原佳艺公司副经理马义镑、安全员陶忱,原静安建总副总经理周峥、安全设备科科员曹磊、技术质量科科长助理范玮民,原静安监理公司监理张永新不服,分别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