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芳洁 今天,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
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的;三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四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外省市来京连续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暂住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链接:
北京市城八区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
家庭人口 |
家庭年收入 |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
家庭总资产净值 |
1人 |
6960元及以下 |
7.5平方米及以下 |
15万元及以下 |
2人 |
13920元及以下 |
7.5平方米及以下 |
23万元及以下 |
3人 |
20880元及以下 |
7.5平方米及以下 |
30万元及以下 |
4人 |
27840元及以下 |
7.5平方米及以下 |
38万元及以下 |
5人及以上 |
34800元及以下 |
7.5平方米及以下 |
40万元及以下 |
北京市城八区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住房、资产准入标准
家庭人口 |
家庭年收入 |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
家庭总资产净值 |
1人 |
22700元及以下 |
10平方米及以下 |
24万元及以下 |
2人 |
36300元及以下 |
10平方米及以下 |
27万元及以下 |
3人 |
45300元及以下 |
10平方米及以下 |
36万元及以下 |
4人 |
52900元及以下 |
10平方米及以下 |
45万元及以下 |
5人及以上 |
60000元及以下 |
10平方米及以下 |
48万元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