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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
2012-06-28 11:27 来源: 作者:周靓 编辑:
导语: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提名,国务院2012年6月28日任命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

综合报道 据新华网报道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提名,国务院2012年6月28日任命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任命情况如下:

任命林郑月娥(女)为政务司司长;

任命曾俊华为财政司司长;

任命袁国强为律政司司长;

任命邓国威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任命曾德成为民政事务局局长;

任命黎栋国为保安局局长;

任命谭志源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

任命高永文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任命陈家强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任命吴克俭为教育局局长;

任命麦齐光为发展局局长;

任命苏锦樑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任命张炳良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任命张建宗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任命黄锦星为环境局局长;

任命陈国基为入境事务处处长;

任命张云正为海关关长;

任命白韫六为廉政专员;

任命孙德基为审计署署长;

任命曾伟雄为警务处处长。

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上述主要官员将于2012年7月1日起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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