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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设“省域土地交易中心” 探索土地指标跨区流动
2012-06-29 13:48 来源: 作者:刘金松 编辑:
导语:建设用地指标转移,一方面缓解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城市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

记者 刘金松 在河南全力推进的“三化”协调发展路径中,城镇化被认为是突破口。日前,河南省内举行了有关城镇建设的座谈,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处长雷子平会上透露,河南正尝试打造“省域土地交易中心”,以此来破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难题。

洛阳市马庙村的村支书张建在座谈中表示,马庙村也在进行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由于没有工业支撑,村里只能自掏腰包1000万元修路盖房等。但他认为,这并非长久之计。

雷子平会上介绍,河南省开展了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即在试点农村宅基地被复垦为耕地后,通过置换,作为可流转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城里开发商购得,再将之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指标转移城市后所得的交易资金,用于反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由此达到‘耕地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总体目标。”

建设用地指标转移,一方面缓解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城市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

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永苏透露说,2011年河南工业化、城镇化的用地指标需求大约为60万亩,但国家批给河南的只有20万-25万亩左右。

在《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也赋予河南探索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有效破解“三化”协调发展用地矛盾。

根据之前河南学界的解读,“双挂钩”政策在土地指标流动上,将会突破现有“占补平衡”的区域的限制,实现土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的流动。

据参与座谈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在会上透露,凡符合条件、群众自愿、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均可到土地部门申请试点备案,只要申请就受理,取得试点的乡镇有望获得资金补贴。当然,补贴的前提是,这些试点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土地节约率要达到一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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