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友/文 上交所上周五发布《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是拟定ST股涨幅限制为1%,跌幅限制为5%。从昨日ST股几乎全部跌停的现状来看,上交所显然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不少人对上述规则大声叫好,认为可以杀一杀恶炒垃圾股的歪风邪气,更可以促使资金流向蓝筹股,为监管层所倡导的价值投资添砖加瓦。监管层此前再三警示别炒垃圾股,正可谓勿谓言之不预。
然而,悉心揣度之,却可以发现,上交所上述规则实质上违背了契约精神,违背了公平原则。如果投资者因为不炒ST股,而对这个规则大声叫好的话。其实他们明天同样可以推出另一些规则,让你痛不欲生,整个市场则陷入无序。
值此郭树清主席推动市场化、法制化改革之际,上交所继续后退一步,对ST股实行不对称涨跌幅限制,不仅违背了买卖双方享有同等法律地位的基本原则,而且在此前也并未征询过市场上最广泛参与者的意见,后者只能被动接受,眼睁睁看着暴跌来袭,这无疑是违背了契约精神。
当前市场所实行的涨跌幅限制规则,已沿用多年,投资者已经习惯,并按此摸索出了一套能够有效应对的方法。当然,1991年左右,沪深交易所都曾放开过涨跌幅限制。实行涨跌幅限制,其实已经违背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也有悖于国外大型交易所的行事方式。
也有人指出,上述只是征求意见稿,正式稿里面可能会进行修改。但是,这种突袭,已经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每天被消灭的财富达百亿元之巨。即使最后进行了修改,想必已对很多人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届时,受害者可以依据什么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那些对这一规则拍手叫好的投资者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上交所这次为打击ST股轻易修改规则,接下来为了继续扶持蓝筹股,说不定也可以设定涨幅限制10%、跌幅限制5%。如果蓝筹股被爆炒了,那就再把涨跌幅限制倒过来。虽然这种做法不一定会发生,但是既然已经开了这个口子,接下来的信用评级可能就要打折扣。这也是所有投资者有必要认真审视、思考这个新规的原因,其实质已经伤害到了市场的根基。
已故知名财经博主缠中说禅有一个观点认为,投资股票其实并没有多大风险,最大的风险往往来自交易规则的突然改变。例如“3·27国债事件”中,上交所便宣布尾市8分钟所有成交无效,使得很多人突然间生死两重天。同样,这一次规则的改变,也将极大影响到很多投资者的命运,无论高手低手,均只能望洋兴叹。
诚然,修改交易规则的做法并非中国所独有,国外也时常有之。然而,他们往往是为了防止市场的过度下跌,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例如欧美市场在危急时刻,往往会对裸卖空进行限制。甚至近邻越南,监管部门也在经济危机时将涨跌幅限制由5%调低至1%,以阻止股市暴跌。反观上交所这次做法,在湮灭了如此多财富的现实下,很难讲是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实际上,监管部门的目光应该更多的放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上。很多ST股的形成,是因为上市公司高管翻云覆雨、予取予求,如果能够正本清源,上交所真就不必再替投资者操心太多。
再者,在这个规则眼里,似乎所有ST股就等同于垃圾股,进而一刀切。其实大谬不然,例如ST宝龙已经被从事金矿的吉隆矿业重组并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ST金叶则是早已重组完成,只是因历史遗留问题而戴着ST的帽子。再往前看,中国船舶(ST重机)、广晟有色(ST聚酯)都是从事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也是赫赫有名的大牛股,古井贡酒、酒鬼酒被ST后奋发图强重新闪耀股市。此外,中国远洋由于去年、今年业绩均不佳,很可能也被ST,是不是也算垃圾股呢?
对ST股不进行区分,某只股票如果“乌鸦变凤凰”,需要100个涨停才能翻番,这同样违背了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
市场对于ST股的热捧,源于重组的诱惑。即使限制投资ST股,重组依然不会消失,价值依旧存在。这根源于壳资源的稀缺性,投资者总为获利而来,监管部门不应该头痛医脚。
上交所此举,或许是着急于蓝筹股的不涨。但是即使资金从ST股流出,就一定会进入蓝筹股吗?终归还是要看待其投资价值。在经济持续下滑,股市长久不振的情况下,投资蓝筹股恐怕同样不容乐观。
对于当前持续新低的股市,投资者的主要呼声并不在于遏制ST股炒作,而是停发新股和限制大小非减持。
笔者认为,由于股改之时已经有了承诺,限制大小非减持实际上也是违背了契约精神。虽然他们的减持的确造成了市场大面积失血,但对其进行限制,也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但是停发新股,国外市场在低迷时也时有为之,则并非不可取。
还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新规等于ST股只许跌不许涨,而在此前退市规则有规定,如果股价连续20日低于一元面值将被退市,那么这个新规很可能会造就大批退市股。这种退市并非由市场所形成,反倒似为了完成今年的退市指标而刻意为之。届时上市公司、投资者该作何感想。
有意思的是,昨晚一则消息称,深交所并无风险警示板的设置,触及风险警示的股票涨跌幅限制仍按原规定执行。在交易规则方面一向联动的两个交易所,如今出现如此大的分歧,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