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接踵而来 银河证券筹划发行95亿元债券

2013-07-09 11:00

记者 史尧尧 2013年7月8日,银河证券(6881.HK)发布公告,将提请于股东大会上审议批准公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公告称,公司债券不会配售予发债时的股东,债券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此次发行债券的规模大大高于之前香港上市的融资规模。

5月15日银河证券确定以5.3港元(约合4.2元人民币)价格发行15.7亿股。依照当时汇率计算,当时仅募集65.9亿人民币。

据当时参与银河证券香港上市的投行人士介绍,结合2013年经营规划,银河证券管理层希望发行价格为5.5-6元人民币,发行15亿股左右来募集90亿元左右。依照规划,管理层提出2013年收入达到70亿元,利润提升至21亿元,ROE提升至11%左右的目标。

在招股说明书中,管理层计划将募集资金的60%用于融资融券业务, 25%的资金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15%用于扩大资本投资业务。由此,香港上市所募集的资金仅可以执行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计划。

“依照银河管理层的规划,如果至2013年底融资融券可能就做到120亿元的规模,这样资本的缺口就有70亿元。为此需要把此次募集的资本全部投进去才够用。但是为了未来资本中介业务,管理层还需要融资进行其他业务的发展。”之前的投行人士告诉记者。

进入2013年,在融资融券业务“窗口指导”事项被废止,相关软性限制放开后,各大券商均大力发展融资融券业务。但由此中国证券行业大有接过之前银行业“融资发展再融资”的大旗。

在证监会允许券商可以通过短融、公司债及债务工具等进行债务融资,就此打通券商负债上的融资渠道,而在资产上例如融资融券、股票约定式购回等创新业务有稳定的盈利,但又对资本有极大的需求。

由于融资融券业务周期较短因而可用短期融资债券匹配,通过滚动发行方式来将此业务做大。但在债券利率、发行规模的不确定性会导致券商的负债成本、负债率出现较大波动。而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券商业务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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