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仍期待更多平等权利
2013-07-26 14:04 来源: 作者:李晓丹 编辑:
导语:就这次微小企业减税来说,无论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还是从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都是必要的,但不能仅停留于此。不仅要减税,还要取消税收庇护。

李晓丹/文 温和的财政刺激,从小微企业减税开始。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一举措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

给小微企业减税的呼声由来已久,但即便是在金融危机期间也迟迟没有看到实质动作。现在这个时候出台减税政策,除了政府考虑到经济下滑风险、需要盘活存量财政资金外,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新一届政府对财税体制改革及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控经济的决心和诚意。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的几十年,可以发现一条十分明显的轨迹,那就是私营部门一直都希望获得更多的与国有企业共同竞争的平等权利。

20世纪80年代初,发展缓慢的国营经济与飞速发展的私营经济形成了鲜明对比,1981年家庭作坊和个体户总数到达了260万,这一时期,社会收入最高的群体是待业青年和个体户。2012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4163亿元,同比下降5.1%;而私营企业实现利润18172亿元,同比增长20%。这些数字,无论是在中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的上世纪80年代还是经济复苏艰难的2012年,私营经济都是在政府的行业管控政策和“国进民退”潮之下实现的。私营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顽强生命力,一方面说明私营部门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私营经济需要更大发展空间的迫切性。

就这次微小企业减税来说,无论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还是从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都是必要的,但不能仅停留于此。

2005年发布“非公经济36条”, 2010年推出“新36条”,2012年6月底 “新36条实施细则”出台,从2005年到2012年的7年间,这三部条例和细则都旨在扩大民营资本发展空间,可惜都没有见到真正的、有效的、实质性的维护非公经济的具体手段。所以,这次的小微企业减税,倒是可以看成是政府给非公经济护航的务实之举。

不过,减税对小微企业来说还不够。首先,减税的力度还不够,小微企业最需要的还是资金。这些企业没有机会利用资本市场,他们的融资渠道基本上就是银行贷款。要从银行获得贷款,一是银行在经济下滑是对小企业惜贷,二是由于不景气这些小企业也会主动压缩企业活动来避开风险,所以最终能对小微企业产生直接的效果的就是减税。其次,虽然允许企业转冲亏损,可以用本年利润冲抵上次亏损,但是这对当年的经营无法直接产生刺激,远水还是解不了近渴。因此,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期待更多的是政府给予更有效机制,减税力度更大一些,政策支持力度更大一些。

不仅要减税,还要取消税收庇护,这将进一步触及不公平市场环境的根源。我们担心的也正是,先是给小微企业减了一些税,后面立刻就给国有部门提供更优惠的政策待遇,特别是那些国有大型垄断企业,加剧了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而且,税收之外,还有众多看不见的保护伞,这些保护伞在经济运行的特别时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经济需要进行更深入调整的时候,就应该及时拔掉。

所以,这次减税之后,我们还应该再去问问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还需要什么?他们最需要的应该就是,更多的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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