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监管转型是证监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必须要完成的任务,是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内在要求,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必由之路。
——证监会主席、党委书记肖钢在2014年1月21日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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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监会继续大力推进监管转型,监管取向从注重融资,向注重投融资和风险管理功能均衡、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转变。监管重心从偏重市场规模发展,向强化监管执法,规模、结构和质量并重转变。监管方法从过多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实施全程监管转变。监管模式从碎片化、分割式监管,向共享式、功能型监管转变。监管手段从单一性、强制性、封闭性,向多样性、协商性、开放性转变。监管运行从透明度不够、稳定性不强,向公正、透明、严谨、高效转变。
埒2014年政策扫描埒
■精简行政审批备案登记等事项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确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
■理顺监管与执法的关系
■强化派出机构职责
■促进证券期货服务业提升竞争力
■提高稽查执法效能
■推进资本市场中央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建设法律实施规范体系
■优化机构设置,调整部分机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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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监会提出监管转型的六大转变和九大任务,监管者角色的定位和职能的发挥,是证监会能够继续推进完成IPO注册制改革、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维护“三公”等根本目标的重要保证。
监管转型的角色无疑是为了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实现,市场化改革是解决我国当前资本市场问题的唯一出路。2014年,《证券法》修改将进入日程,中国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改革也将进入攻坚年,一些“久攻不破、久解不决的难题”摆在当前。
初步设想,注册制改革总的思路是:证监会依法设定和核准股票发行及上市条件,统一注册审核规则。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其言行必须与信息披露的内容相一致。发行人、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自行判断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发行和上市全程进行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14年,向注册制过渡期将是证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检验着监管转型的系统工程能否顺利将理念照进现实。
——赵娟(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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