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一帆 姜鑫 时代在悄然改变,市场规则也需变化。
7月8日,证监会已完成对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审理工作,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并对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调查,向兴业证券和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对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展开调查。
下一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因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且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
天罗地网,秋后算账。
欣泰电气成为“最严退市新规”出台后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然而雷爆之后,无辜躺枪的中小股东该如何自处?
截至2016年3月31日,欣泰电气普通股股东户数为13313户。而停牌前,欣泰电气的交易仍非常活跃,即使有3000多户在3月31日至5月20日之间出逃了,仍有将近1万户普通股东在里面。此外,踩雷的还有知名私募创势翔和汇金公司。
“强监管”信号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解决欣泰电气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向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温德乙建议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二人商议后,温德乙同意并与刘明胜确定主要以银行汇票背书转让形式进行冲减。
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间,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虚增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货币资金、营业活动现金流,少计提坏账,虚构收回应收账款、收回预付账款,以此来粉饰财务报表。
此外,欣泰电气还存在大股东温德乙违规占用公司资金6388万元、重大信息披露违规、年报和半年报数据虚假记载等问题。
在证监会8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已经完成了对欣泰电气的调查审理工作。欣泰电气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两项:一是在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随后,张晓军特别指出,根据证监会2014年10月发布实施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证监会对欣泰电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
此外,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32万元的罚款;对温德乙给予警告,并处以892万元罚款;对刘明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于晓洋、王永珩、孙文东等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从2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
另外,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温德乙、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告诉,“抛开这件事不说,我认为当前对于欺诈发行领域的处罚都应该是尽力顶格处罚。”
此时的欣泰电气,容易令人联想到彼时的万福生科。
2013年5月,万福生科(19.390, 0.72, 3.86%)(300268.SZ)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虚增销售收入,被证监会认定为涉嫌欺诈发行,在对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同时,万福生科上市保荐人平安证券被重罚7665万元人民币,并暂停保荐资格三个月。
平安证券主动出资3亿元人民币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转型基金,用以先行偿付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两个月后,12756名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适格投资者与平安证券达成和解,补偿金额约1.79亿元
然而,由于号称“史上最严”退市制度,即《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是2014年11月16日起正式实施的,而对万福生科,证监会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发生在2013年9月24日,根据“法不追溯既往”原则,万福生科股票未被予以退市处理。
据了解,自2001年起我国仅有90家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约0.35%,而美国纽交所年均退市率6%,纳斯达克市场达8%。在一位券商人士看来,一直以来,A股的退市制度执行力度欠缺,上市公司往往“停而不退”,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将违法造假、经营不好的公司清出资本市场,保证资本市场“出口”的畅通。
不过,监管的风向和口味正在慢慢发生变化。
中国证券报即撰文指出,“欣泰电气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释放资本市场强监管法治化、市场化、常态化的信号。”
“启动退市程序后,证监会仍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相关主体,侵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张晓军表示,欣泰电气欺诈上市突破诚信底线,破坏资本市场正常秩序,对于这类公司,资本市场将采取零容忍,将其清除出资本市场,证监会将全方位的监管执法,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证监会前不久专门部署了首次公开发行(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执法行动。执法行动将统一部署、协调联动、持续推进,全面覆盖IPO各个环节,全面覆盖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各类主体,全面覆盖不披露、不及时披露、虚假披露等各种违法行为。
怎么赔
作为承销商,兴业证券正式启动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兴业证券作为出资人,出资人民币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兴业证券公告称,2016年7月8日,公司及欣泰电气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翔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应处罚规定。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欣泰电气IPO存在财务造假,证监会对兴业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截至2016年3月31日,欣泰电气普通股股东户数为13313户。而停牌前,欣泰电气的交易仍非常活跃,即使有3000多户在3月31日至5月20日之间出逃了,仍有将近1万户普通股东在里面。此外,踩雷的还有知名私募创势翔和汇金公司。2016年一季度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国家队中央汇金赫然在列,持有137.13万股,占流通股比例1.52%。然而根据兴业给出的赔付方案,持股比例达10%的创势翔拿不着钱了
根据兴业证券发布的最新公告,属于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赔付对象有:
自虚假陈述实施日起至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欣泰电气股票,且在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扣除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存在亏损的投资者。
其中:
虚假陈述实施日:
欣泰电气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之日,即2014年1月15日。
虚假陈述揭露日:
欣泰电气发布被立案调查公告、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之日,即2015 年 7 月 14 日。
虚假陈述更正日:
欣泰电气发布欺诈发行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之日。 这一日期存在争议,因为欣泰电气2015年 11 月 27 日、12 月 10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和《关于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买入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并不属于此次赔付的范围内。
业内人士告诉,换句话说,从揭露日(2015年7月14日)或更正日(2015年11月27日或12月10日)起至停牌日(2016年5月23日)期间买入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兴业是不赔的。
那么赔多少呢?
1.赔付范围:以适格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2.赔付金额: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扣减市场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A:基准日及以前卖出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
其投资差额损失=(“买入平均价格”-“实际卖出平均价格”)×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B: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
其投资差额损失=(“买入平均价格”-“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基准日:在本次先行赔付中,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欣泰电气股票累计成交量(不含大宗交易成交量)达到欣泰电气股票全部可流通部分100%之日。
“赔付方案觉得一般,没啥诚意。”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告诉,扣除所谓市场风险,没有充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其次,“披露日及更正日的确定过少,导致可获赔投资者范围较窄,没有最大范围的涵盖投资者。”
业内人士评价该方案称,“兴业证券这个赔付办法是算到尽了。之前买入的投资者在这只股票上赚钱的人当然不会赔付,亏钱的人也不是按照你亏了多少赔付你,而是要扣除市场风险因素,也就是说你亏了20%,大盘也跌了20%,你还是拿不到赔付。只有你亏得比大盘还惨,才有获得赔付的资格。”
徐峰建议,投资者赔偿没有得到满足的部分,仍然可以向欣泰电气主张。但估计后续欣泰电气不太有赔付能力了。
欣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乙曾向媒体表示,由于自己身背6.26亿元债务,公司退市后,将不得不走破产程序。法律界人士称,该公司将实施破产,从破产法的角度,破产首先是针对债权人的,其次才会影响股东。
又要跑了
最近的A股主题概念难道是出逃吗?
就在今年5月12日,退市博元在A股摘牌,作为首只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被终止上市的公司,退市博元已经在在A股沉浮26年;由于连续巨额亏损,5月21日,ST二重主动离开了A股市场,成为退市新规后首只主动退市的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退市整理期的后几个交易日,退市博元曾遭到炒作资金的追捧,尽管是在摘牌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还上涨了2.75%,在退市整理期的30个交易日中,换手率达155.15%。在投资人士看来,之所以有资金在退市前夕接盘涌入,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公司重新上市的预期,而已经被市场进入的欣泰电气恐难遭到资金青睐。
前述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欣泰电气已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公司股票将在7月11日继续停牌一天,预计7月12日开市起复牌。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在欣泰电气启动退市程序后,仍有两段交易机会,分别是暂停上市阶段和终止上市阶段。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欣泰电气应当于知悉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公安机关决定时(T日)立即向深交所申请停牌,并在收到前述决定文件后对外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次一交易日(T+1日)继续停牌一天。深交所自欣泰电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T+2日)后30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T+32日)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T+32日至T+46日)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因为欣泰电气属于欺诈发行重大违法行为,深交所将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移送决定之日起12个月期限届满前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在深交所作出欣泰电气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且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自深交所作出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1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
此外,私募人士建议,为避免踩雷,问题公司有几个特征需要注意。“从行业分布上看,农林牧渔、矿业、能源、传媒、服装、高科技等造假高率很高。农业因生物资产不容易计量和低税率等因素容易舞弊,而矿产、能源行业也不容易弄清埋在地里的资产究竟值多少钱。高科技更是具备神秘面纱,需要具备专业学科知识,一般人搞不懂。”
“收入造假的财务预警信号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占比过高和增长过快,小心关联交易、增收不增利情况及收入确认政策。”
最后,奉上退市时间表,各位抓紧吧。
目前,交易所已经排出了欣泰电气“退市时间表”,欣泰电气在退市之前只剩下60个交易日可以交易了,具体安排如下:
1.欣泰电气股票将于7月11日继续停牌1天。
2.欣泰电气股票于7月12日开市起复牌,简称变更为“*欣泰”,日涨跌幅限制仍为10%。
3.交易30交易日后,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
4.深交所在欣泰电气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 5.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时间点为: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移送决定起的12个月期限届满前的15个交易日内。
6.自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1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欣泰电气股票交易进入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涨跌幅限制10%,持有欣泰电气股票的投资者可在这期间卖出。
7.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进入摘牌阶段,公司股票从A股市场摘牌,终止上市。
8.进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在深交所整理期届满后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