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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鼓励企业境外重点投资四领域(3)

  
作者:薛黎 但有为
发布日期:20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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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落实企业境外投资优惠政策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直接获得的股息等可以纳入税收抵免的范围,这一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有望不久后正式出台。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16日在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上透露,目前有关企业境外投资直接获得的股息等可以纳入税收间接抵免的具体操作办法正在积极制订当中,同时境外所得税抵免方式等政策也在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王力指出,根据我国当前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需要,为支持和鼓励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国家税务总局早些时候明确了今年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境外投资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境外投资所得的所得税制度正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

他认为,在完善企业境外投资所得的所得税制度过程中,对我国企业直接获得的股息等可以纳入税收抵免的范围,这在原来税法直接抵免的基础上又引入间接抵免的做法,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境外投资方式和领域,也是当前完善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税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

据他介绍,国税总局今年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工作重点还包括:逐步完善企业对外投资运输设备的出口退税的政策;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的服务,使税收服务服从和服务于我国走出去战略大局的内在要求;进一步规范对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管理;并加强与各方面的税收协调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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