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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新规 独立学院"断奶"(2)

  
作者:康怡
发布日期:200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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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这类打着公办学校旗号却比照民办学校收费的二级学院开始在各地兴起。2003年4月23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8号文件"),要求独立学校要求做到七个独立,即"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8号文并没有改变独立学院的运行轨迹。此后兴办的一些独立学院的大东家还是"母体高校",根本没有社会资本的引入。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院长周锦成指出,独立学院的飞速发展是在一个特殊的大环境下,一方面需要为求学者创造更多的求学机会,另一方面政府也面临着大规模扩招带来的资金不足问题。"拿自费生的钱去补贴公办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这是决策部门一种理想化的做法。"

据了解,目前,独立学院每学期纯学费收入的20-40%是需要上缴给母体院校的。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按照22%的比例上缴,每年上缴给母体学院的"管理费"就高达3000万元,相当于每年每生额外增加2000余元的学费。

周锦成说:"当时这种做法得到了政府的默许。因为这着实解决了当时生源强势增加和资金不足的问题,所以一些独立学院得以有机会打政策擦边球。"

2007年教育事业统计资料显示,全国目前共有独立学院318所,在校生186.6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3.4%,其中,独立学院本科在校生165.7万人,占全国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88.7%。

但是一些民办高校一直批评独立学院的存在对他们不公平。目前全国200多所民办高校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取得本科办学水平的不过20多所。而多数独立学院自成立之初,就具有本科办学资格。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丁祖诒说,这完全是母体院校带来的优惠待遇,对纯民办高校来说是不公平的。

而且,民办高校是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目前独立学院每年都需要上缴给母体院校的巨额资金,实质上变成了公办学校体制外的一种合理创收工具,这与国家的政策是不符的。" 丁祖诒说。

阻力

潘懋元说,26号文发布后,一部分办学条件差的独立院校将面临存能否生存下来的挑战。

他认为,整理规范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阻力。因为对于众多由母体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来说如果独立学院真正独立出去,母体高校收入将会大幅度减少。

阻力还来自于对国有资源可能流失的担忧。因此,潘懋元建议在独立院校从母体高校的独立过程中,一定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制约资产,资产不宜一次性回收,而应该分期回收。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刘林说,独立学院对26号令的反对声音也不能忽视。当初为了满足生源的高速扩张,允许社会资本以较低的门槛进入,而如今提高门槛,必定会有反对的声音。

按照现行的规定,民营资本进入独立学院后的回报空间会被压缩,这也有可能造成民营资本的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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