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政经要闻 > 北京消息

劳动法讲座红透中国

  
作者:杨光 翁仕友
发布日期:2008-03-31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杨光 翁仕友 3月22日,星期六。在清华大学的一个报告厅里,董保华被那些来自企业的听众围住了。这位华东政法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对新版《劳动合同法》毫不留情的批评让他们显得忧心忡忡。

这些听众是企业负责人或人力资源主管,他们希望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董保华安慰大家:“这些内容会在下午的课上做讲解,你们也不必太担心,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那天下午的主题是“如何规避、应对《劳动合同法》”。

对于董保华来说,这是一个普通的周末。那天的课程结束后,当晚他即匆匆飞离北京。自从《劳动合同法》在去年6月末被全国人大通过后,对于这位被称为《劳动合同法》中的“资方派”的学者来说,“空中飞人”的生活就变得寻常起来了。

下转02版

上接01版

一堂法律讲座

董保华是3月21日晚12点多飞抵北京的。他从上海赶来参加次日在清华大学举办的《新劳动合同法的软着陆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专题讲座。讲座由北清光华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组织策划。

主办方称,讲座邀请的主讲人包括国内著名劳动法专家、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法》专家组首席咨询专家董保华教授及副组长梁智教授。讲座的目的是帮助企业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应对并化解 《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法律风险,减小对企业的冲击。

董保华说,中国企业可能遇到股市下跌后的又一个“寒冬”,从表面上看,从前资方灵活机动式的用人机制被这次的法律彻底打破了。资方用人不再自由,并直接伴随着成本无法估计等高风险。 “我应该从一个专业学者的角度给予这些企业帮助”。

董保华个头不高,一副深度眼镜,说话斯文但语速很快。在22日的讲座中,董保华从《劳动合同法》的内部规则开始讲起。董保华的核心思想是,《劳动合同法》的平衡点选择错误,劳资双方都得不到保护,因而带来双输的局面。他认为,失去自主选择劳工机制后的企业迫切需要换回这种机制,于是出现了华为辞工、沃尔玛辞工、奥林巴斯辞工等现象。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与劳工的合同关系。但前提条件是,证明劳方无法胜任目前岗位;在无法胜任的同时企业予以了培训和再教育;培训之后依然无法胜任。有此证明并经劳动仲裁,企业可以单方面解约。

但是董保华说,三项证明同时齐全,企业很难做到,除非将企业内到处装满了摄像头,他反问:难道我们需要这样的企业文化吗?

那些听讲的学员们希望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这种情绪延续到了午饭时间。一位物业管理公司的人事经理说:“以重金换回企业新合同新机制也仅限于那些大型企业,小型企业付不起那么多的经济赔偿金,处境会很尴尬。”董保华说:“这些内容会在下午的课上做讲解,你们也不必太担心,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

下午课的内容是学员们最关心的:如何规避、应对《劳动合同法》。董保华建议,企业今后可以对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合同无限期,岗位有限期;2在前两次要求签长期合同的,在期间不享受加薪待遇,短期合同则有这个权限;3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4与劳动者签订终止合同的条件。他认为,这些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实现,最大限度地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弥补政策过失。

企业主刘常兴详细地做着记录,他认为这些内容非常关键。后来他意识到,几乎到场的学员都在做笔记,他说:“看上去真像回到了学校,就像在考试之前老师给学生划定复习重点一样。”

讲座最终结束时是晚上7点半,董保华还是难以脱身。很多人向他索取名片,希望建立长期联系。一位企业负责人希望可以请他来做企业的法律顾问。讲座结束后,董保华匆匆打了辆的士赶往首都机场。

一部法律催生的

《劳动合同法》是去年6月29日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后正式颁布的。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黄筱华说,之前,社会上针对《劳动合同法》的讲座、培训就已经出现,不少学者都参与了进来。《劳动合同法》的正式颁布则将这种趋势推向了高潮。

上海某媒介公司市场处经理陈辉说,起初的时候大家都没有想到新的《劳动合同法》会如此快速地出台,黑砖窑事件是一个直接原因。由于法规出台迅速,很多内容企业主并不十分了解,可能还有一些误区,这个时候办讲座、搞培训,市场会比较好。

黄筱华说,“董老师真正参与社会讲学是从去年7月底开始的,比大规模出现讲学的高峰期稍晚了一个月,由于与出版社签有协议,那段时间他一直闭关写书。后来,一些学者和中介发现董老师并没有出外讲课时,主动联络了我们。有些人还说,这个时候还写什么书啊,快出来讲课吧,不然你会损失很大的。”

董保华课程最多的时候一个月会超过30场。黄筱华说,这其中也并不都是收费的。现在很多政府、事业单位、行政部门、法院等都参与了进来,董老师给这些地方讲课大多是免费的,只是作为学者普及法律知识而已。

据北清光华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此次讲座两天组织下来,刨去给讲师的费用和场地费,大概在15到20万元,具体数字不好估量。据了解,这次专题讲座的参会费每人为2880元,参加这次培训的有160多人。

董保华的名片被各种头衔所占据: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总干事、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这个级别的讲师出场费是可想而知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主曾与国内几所知名大学的教授有过法律合作。他说,这些讲师的个人收入外人没法详细了解,而且往往是现金支付。一堂课以天计算的话,教授级的人物出场费应该不会少于2万元。知名度越高出场费越高。最少的讲师级的学者一次外出讲座也在5000元左右。

据熟悉董保华的人说,董保华的讲课费用在同级别的学者中并不是高的,基本上处在中间水平,有些同级别的教授出场可以拿到课均6万元。

实际上,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一批与这部法律有关的专家学者都加入了“空中飞人”的队列,在各地宣讲《劳动合同法》。据3月22日会议主办方提供的资料,梁智讲授如何正确认识和贯彻《劳动合同法》,如何有效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做了100多场讲座。

对于现在学者参加社会授课的收费标准,黄筱华坦言,虽然每个人的出场费大多是公开的,但并不透明。市场上有条不成文的规矩,要价越低水平就越低。黄筱华说,董保华的要价在同行中一向是低水平,这会遭来很多同行非议,因为大家都知道董保华水平高,要价太低会引起别人的反感,所以,董的要价处在中间水平。

是否会有学者讲课费在3000元左右?“这个价钱连董保华的徒子徒孙都不可能去做的。”黄筱华说。

一个巨大的谎言?

董保华一直反对别人称他为《劳动合同法》中的资方派,他的解释是,我只是一个学者,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看问题而已。“我只是公正地替企业考虑了一些最实际的问题。”按照他的说法,因为说了实话,有他参与录制的节目接连被禁播。他坚持认为,这部法律无论对资方还是劳方都是不利的,最后一定是一个双输结局。

梁智一直不认同董保华的观点。他说,我和董保华最大的分歧是在价值取向上,他到处指责《劳动合同法》,把它说成是场灾难,我的观点是它不是灾难,我们要学习并学会运用。

梁智是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3月23日,他也在清华做了 《劳动合同法》讲座。董保华讲座的时候他也在场。梁智多次提到了董保华一天前的讲座。他说,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我们到底该怎么看《劳动合同法》?是带着显微镜看看哪里有漏洞,还是逐字逐句,认真分析,从中找出我们应当具备的管理能力?我觉得是后者。

但是一位女学员抗议说,她拿出2880元来学习《劳动合同法》,不是来听梁智和董保华之间的“斗争”。梁智则坚持认为,这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梁智说,现在有很多人,包括劳动工会的人都在说怎么规避《劳动合同法》,他们应该维护劳动者权利,怎么天天讲怎样规避?这实际上是给企业出馊主意,是在害企业。“我从来都不提规避法律,应该规避劳动争议的风险”。

在主办者提供的资料中,董保华的头衔是国务院法制办 《劳动合同法》专家组首席咨询专家,梁智是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项目组副组长。这也是他们为外界熟悉的身份。但是董保华说:“根本没有什么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这个组织,国务院也从来没有成立过,自然就更无从谈起组长或副组长、首席专家了。”

他说,如果非要冠以国务院头衔的话,惟一一次是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律师协会主动向国务院申请成立劳动合同法课题小组,国务院很快批准,后给予每个小组一万元的资金支持,如此而已。

“我的这个头衔是媒体和中介机构给扣上去的帽子,我自己从来没有承认过,根本就是无中生有。至于梁智和常凯,也自然不可能成为组长和副组长,这是对公众撒的一个巨大的谎。但谎言的缔造者是谁?我说不准。”董保华说。

常凯是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在各种媒体访问中,他的另一个头衔是《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

董保华认为,在《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过程中,学者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甚至可以说微乎其微。只是在初期参加了几次研讨会,真正的主导者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从立法本身来看,重劳方轻资方是显而易见的。

不管怎么说,董保华和梁智们的讲课仍在继续。董保华说:“我只代表我自己,我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和理性思维,作为一名学者我完全可以保证自己的人格独立,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3月29日,他会在北京参加另一场讲座。

而梁智面对那位不满的女学员则坚持说:“下个月到浙江、北大讲完课后,我要全力以赴到上海去讲,因为好多妖言惑众的根源就是上海,我要到那里去,跟他们PK一下。”

劳动法讲座红透中国

杨光 翁仕友

361

2008-03-31

杨光 翁仕友

  3月22日,星期六。在清华大学的一个报告厅里,董保华被那些来自企业的听众围住了。这位华东政法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对新版《劳动合同法》毫不留情的批评让他们显得忧心忡忡。

这些听众是企业负责人或人力资源主管,他们希望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董保华安慰大家:“这些内容会在下午的课上做讲解,你们也不必太担心,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那天下午的主题是“如何规避、应对《劳动合同法》”。

对于董保华来说,这是一个普通的周末。那天的课程结束后,当晚他即匆匆飞离北京。自从《劳动合同法》在去年6月末被全国人大通过后,对于这位被称为《劳动合同法》中的“资方派”的学者来说,“空中飞人”的生活就变得寻常起来了。

下转02版

上接01版

一堂法律讲座

董保华是3月21日晚12点多飞抵北京的。他从上海赶来参加次日在清华大学举办的《新劳动合同法的软着陆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专题讲座。讲座由北清光华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组织策划。

主办方称,讲座邀请的主讲人包括国内著名劳动法专家、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法》专家组首席咨询专家董保华教授及副组长梁智教授。讲座的目的是帮助企业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应对并化解 《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法律风险,减小对企业的冲击。

董保华说,中国企业可能遇到股市下跌后的又一个“寒冬”,从表面上看,从前资方灵活机动式的用人机制被这次的法律彻底打破了。资方用人不再自由,并直接伴随着成本无法估计等高风险。 “我应该从一个专业学者的角度给予这些企业帮助”。

董保华个头不高,一副深度眼镜,说话斯文但语速很快。在22日的讲座中,董保华从《劳动合同法》的内部规则开始讲起。董保华的核心思想是,《劳动合同法》的平衡点选择错误,劳资双方都得不到保护,因而带来双输的局面。他认为,失去自主选择劳工机制后的企业迫切需要换回这种机制,于是出现了华为辞工、沃尔玛辞工、奥林巴斯辞工等现象。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与劳工的合同关系。但前提条件是,证明劳方无法胜任目前岗位;在无法胜任的同时企业予以了培训和再教育;培训之后依然无法胜任。有此证明并经劳动仲裁,企业可以单方面解约。

但是董保华说,三项证明同时齐全,企业很难做到,除非将企业内到处装满了摄像头,他反问:难道我们需要这样的企业文化吗?

那些听讲的学员们希望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这种情绪延续到了午饭时间。一位物业管理公司的人事经理说:“以重金换回企业新合同新机制也仅限于那些大型企业,小型企业付不起那么多的经济赔偿金,处境会很尴尬。”董保华说:“这些内容会在下午的课上做讲解,你们也不必太担心,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

下午课的内容是学员们最关心的:如何规避、应对《劳动合同法》。董保华建议,企业今后可以对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合同无限期,岗位有限期;2在前两次要求签长期合同的,在期间不享受加薪待遇,短期合同则有这个权限;3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4与劳动者签订终止合同的条件。他认为,这些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实现,最大限度地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弥补政策过失。

企业主刘常兴详细地做着记录,他认为这些内容非常关键。后来他意识到,几乎到场的学员都在做笔记,他说:“看上去真像回到了学校,就像在考试之前老师给学生划定复习重点一样。”

讲座最终结束时是晚上7点半,董保华还是难以脱身。很多人向他索取名片,希望建立长期联系。一位企业负责人希望可以请他来做企业的法律顾问。讲座结束后,董保华匆匆打了辆的士赶往首都机场。

一部法律催生的

《劳动合同法》是去年6月29日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后正式颁布的。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黄筱华说,之前,社会上针对《劳动合同法》的讲座、培训就已经出现,不少学者都参与了进来。《劳动合同法》的正式颁布则将这种趋势推向了高潮。

上海某媒介公司市场处经理陈辉说,起初的时候大家都没有想到新的《劳动合同法》会如此快速地出台,黑砖窑事件是一个直接原因。由于法规出台迅速,很多内容企业主并不十分了解,可能还有一些误区,这个时候办讲座、搞培训,市场会比较好。

黄筱华说,“董老师真正参与社会讲学是从去年7月底开始的,比大规模出现讲学的高峰期稍晚了一个月,由于与出版社签有协议,那段时间他一直闭关写书。后来,一些学者和中介发现董老师并没有出外讲课时,主动联络了我们。有些人还说,这个时候还写什么书啊,快出来讲课吧,不然你会损失很大的。”

董保华课程最多的时候一个月会超过30场。黄筱华说,这其中也并不都是收费的。现在很多政府、事业单位、行政部门、法院等都参与了进来,董老师给这些地方讲课大多是免费的,只是作为学者普及法律知识而已。

据北清光华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此次讲座两天组织下来,刨去给讲师的费用和场地费,大概在15到20万元,具体数字不好估量。据了解,这次专题讲座的参会费每人为2880元,参加这次培训的有160多人。

董保华的名片被各种头衔所占据: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总干事、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这个级别的讲师出场费是可想而知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主曾与国内几所知名大学的教授有过法律合作。他说,这些讲师的个人收入外人没法详细了解,而且往往是现金支付。一堂课以天计算的话,教授级的人物出场费应该不会少于2万元。知名度越高出场费越高。最少的讲师级的学者一次外出讲座也在5000元左右。

据熟悉董保华的人说,董保华的讲课费用在同级别的学者中并不是高的,基本上处在中间水平,有些同级别的教授出场可以拿到课均6万元。

实际上,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一批与这部法律有关的专家学者都加入了“空中飞人”的队列,在各地宣讲《劳动合同法》。据3月22日会议主办方提供的资料,梁智讲授如何正确认识和贯彻《劳动合同法》,如何有效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做了100多场讲座。

对于现在学者参加社会授课的收费标准,黄筱华坦言,虽然每个人的出场费大多是公开的,但并不透明。市场上有条不成文的规矩,要价越低水平就越低。黄筱华说,董保华的要价在同行中一向是低水平,这会遭来很多同行非议,因为大家都知道董保华水平高,要价太低会引起别人的反感,所以,董的要价处在中间水平。

是否会有学者讲课费在3000元左右?“这个价钱连董保华的徒子徒孙都不可能去做的。”黄筱华说。

一个巨大的谎言?

董保华一直反对别人称他为《劳动合同法》中的资方派,他的解释是,我只是一个学者,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看问题而已。“我只是公正地替企业考虑了一些最实际的问题。”按照他的说法,因为说了实话,有他参与录制的节目接连被禁播。他坚持认为,这部法律无论对资方还是劳方都是不利的,最后一定是一个双输结局。

梁智一直不认同董保华的观点。他说,我和董保华最大的分歧是在价值取向上,他到处指责《劳动合同法》,把它说成是场灾难,我的观点是它不是灾难,我们要学习并学会运用。

梁智是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3月23日,他也在清华做了 《劳动合同法》讲座。董保华讲座的时候他也在场。梁智多次提到了董保华一天前的讲座。他说,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我们到底该怎么看《劳动合同法》?是带着显微镜看看哪里有漏洞,还是逐字逐句,认真分析,从中找出我们应当具备的管理能力?我觉得是后者。

但是一位女学员抗议说,她拿出2880元来学习《劳动合同法》,不是来听梁智和董保华之间的“斗争”。梁智则坚持认为,这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梁智说,现在有很多人,包括劳动工会的人都在说怎么规避《劳动合同法》,他们应该维护劳动者权利,怎么天天讲怎样规避?这实际上是给企业出馊主意,是在害企业。“我从来都不提规避法律,应该规避劳动争议的风险”。

在主办者提供的资料中,董保华的头衔是国务院法制办 《劳动合同法》专家组首席咨询专家,梁智是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项目组副组长。这也是他们为外界熟悉的身份。但是董保华说:“根本没有什么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这个组织,国务院也从来没有成立过,自然就更无从谈起组长或副组长、首席专家了。”

他说,如果非要冠以国务院头衔的话,惟一一次是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律师协会主动向国务院申请成立劳动合同法课题小组,国务院很快批准,后给予每个小组一万元的资金支持,如此而已。

“我的这个头衔是媒体和中介机构给扣上去的帽子,我自己从来没有承认过,根本就是无中生有。至于梁智和常凯,也自然不可能成为组长和副组长,这是对公众撒的一个巨大的谎。但谎言的缔造者是谁?我说不准。”董保华说。

常凯是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在各种媒体访问中,他的另一个头衔是《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

董保华认为,在《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过程中,学者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甚至可以说微乎其微。只是在初期参加了几次研讨会,真正的主导者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从立法本身来看,重劳方轻资方是显而易见的。

不管怎么说,董保华和梁智们的讲课仍在继续。董保华说:“我只代表我自己,我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和理性思维,作为一名学者我完全可以保证自己的人格独立,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3月29日,他会在北京参加另一场讲座。

而梁智面对那位不满的女学员则坚持说:“下个月到浙江、北大讲完课后,我要全力以赴到上海去讲,因为好多妖言惑众的根源就是上海,我要到那里去,跟他们PK一下。”

劳动法讲座红透中国

杨光 翁仕友

361

2008-03-31

杨光 翁仕友

  3月22日,星期六。在清华大学的一个报告厅里,董保华被那些来自企业的听众围住了。这位华东政法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对新版《劳动合同法》毫不留情的批评让他们显得忧心忡忡。

这些听众是企业负责人或人力资源主管,他们希望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董保华安慰大家:“这些内容会在下午的课上做讲解,你们也不必太担心,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那天下午的主题是“如何规避、应对《劳动合同法》”。

对于董保华来说,这是一个普通的周末。那天的课程结束后,当晚他即匆匆飞离北京。自从《劳动合同法》在去年6月末被全国人大通过后,对于这位被称为《劳动合同法》中的“资方派”的学者来说,“空中飞人”的生活就变得寻常起来了。

下转02版

上接01版

一堂法律讲座

董保华是3月21日晚12点多飞抵北京的。他从上海赶来参加次日在清华大学举办的《新劳动合同法的软着陆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专题讲座。讲座由北清光华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组织策划。

主办方称,讲座邀请的主讲人包括国内著名劳动法专家、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法》专家组首席咨询专家董保华教授及副组长梁智教授。讲座的目的是帮助企业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应对并化解 《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法律风险,减小对企业的冲击。

董保华说,中国企业可能遇到股市下跌后的又一个“寒冬”,从表面上看,从前资方灵活机动式的用人机制被这次的法律彻底打破了。资方用人不再自由,并直接伴随着成本无法估计等高风险。 “我应该从一个专业学者的角度给予这些企业帮助”。

董保华个头不高,一副深度眼镜,说话斯文但语速很快。在22日的讲座中,董保华从《劳动合同法》的内部规则开始讲起。董保华的核心思想是,《劳动合同法》的平衡点选择错误,劳资双方都得不到保护,因而带来双输的局面。他认为,失去自主选择劳工机制后的企业迫切需要换回这种机制,于是出现了华为辞工、沃尔玛辞工、奥林巴斯辞工等现象。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与劳工的合同关系。但前提条件是,证明劳方无法胜任目前岗位;在无法胜任的同时企业予以了培训和再教育;培训之后依然无法胜任。有此证明并经劳动仲裁,企业可以单方面解约。

但是董保华说,三项证明同时齐全,企业很难做到,除非将企业内到处装满了摄像头,他反问:难道我们需要这样的企业文化吗?

那些听讲的学员们希望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这种情绪延续到了午饭时间。一位物业管理公司的人事经理说:“以重金换回企业新合同新机制也仅限于那些大型企业,小型企业付不起那么多的经济赔偿金,处境会很尴尬。”董保华说:“这些内容会在下午的课上做讲解,你们也不必太担心,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

下午课的内容是学员们最关心的:如何规避、应对《劳动合同法》。董保华建议,企业今后可以对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合同无限期,岗位有限期;2在前两次要求签长期合同的,在期间不享受加薪待遇,短期合同则有这个权限;3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4与劳动者签订终止合同的条件。他认为,这些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实现,最大限度地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弥补政策过失。

企业主刘常兴详细地做着记录,他认为这些内容非常关键。后来他意识到,几乎到场的学员都在做笔记,他说:“看上去真像回到了学校,就像在考试之前老师给学生划定复习重点一样。”

讲座最终结束时是晚上7点半,董保华还是难以脱身。很多人向他索取名片,希望建立长期联系。一位企业负责人希望可以请他来做企业的法律顾问。讲座结束后,董保华匆匆打了辆的士赶往首都机场。

一部法律催生的

《劳动合同法》是去年6月29日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后正式颁布的。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黄筱华说,之前,社会上针对《劳动合同法》的讲座、培训就已经出现,不少学者都参与了进来。《劳动合同法》的正式颁布则将这种趋势推向了高潮。

上海某媒介公司市场处经理陈辉说,起初的时候大家都没有想到新的《劳动合同法》会如此快速地出台,黑砖窑事件是一个直接原因。由于法规出台迅速,很多内容企业主并不十分了解,可能还有一些误区,这个时候办讲座、搞培训,市场会比较好。

黄筱华说,“董老师真正参与社会讲学是从去年7月底开始的,比大规模出现讲学的高峰期稍晚了一个月,由于与出版社签有协议,那段时间他一直闭关写书。后来,一些学者和中介发现董老师并没有出外讲课时,主动联络了我们。有些人还说,这个时候还写什么书啊,快出来讲课吧,不然你会损失很大的。”

董保华课程最多的时候一个月会超过30场。黄筱华说,这其中也并不都是收费的。现在很多政府、事业单位、行政部门、法院等都参与了进来,董老师给这些地方讲课大多是免费的,只是作为学者普及法律知识而已。

据北清光华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此次讲座两天组织下来,刨去给讲师的费用和场地费,大概在15到20万元,具体数字不好估量。据了解,这次专题讲座的参会费每人为2880元,参加这次培训的有160多人。

董保华的名片被各种头衔所占据: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总干事、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这个级别的讲师出场费是可想而知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主曾与国内几所知名大学的教授有过法律合作。他说,这些讲师的个人收入外人没法详细了解,而且往往是现金支付。一堂课以天计算的话,教授级的人物出场费应该不会少于2万元。知名度越高出场费越高。最少的讲师级的学者一次外出讲座也在5000元左右。

据熟悉董保华的人说,董保华的讲课费用在同级别的学者中并不是高的,基本上处在中间水平,有些同级别的教授出场可以拿到课均6万元。

实际上,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一批与这部法律有关的专家学者都加入了“空中飞人”的队列,在各地宣讲《劳动合同法》。据3月22日会议主办方提供的资料,梁智讲授如何正确认识和贯彻《劳动合同法》,如何有效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做了100多场讲座。

对于现在学者参加社会授课的收费标准,黄筱华坦言,虽然每个人的出场费大多是公开的,但并不透明。市场上有条不成文的规矩,要价越低水平就越低。黄筱华说,董保华的要价在同行中一向是低水平,这会遭来很多同行非议,因为大家都知道董保华水平高,要价太低会引起别人的反感,所以,董的要价处在中间水平。

是否会有学者讲课费在3000元左右?“这个价钱连董保华的徒子徒孙都不可能去做的。”黄筱华说。

一个巨大的谎言?

董保华一直反对别人称他为《劳动合同法》中的资方派,他的解释是,我只是一个学者,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看问题而已。“我只是公正地替企业考虑了一些最实际的问题。”按照他的说法,因为说了实话,有他参与录制的节目接连被禁播。他坚持认为,这部法律无论对资方还是劳方都是不利的,最后一定是一个双输结局。

梁智一直不认同董保华的观点。他说,我和董保华最大的分歧是在价值取向上,他到处指责《劳动合同法》,把它说成是场灾难,我的观点是它不是灾难,我们要学习并学会运用。

梁智是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3月23日,他也在清华做了 《劳动合同法》讲座。董保华讲座的时候他也在场。梁智多次提到了董保华一天前的讲座。他说,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我们到底该怎么看《劳动合同法》?是带着显微镜看看哪里有漏洞,还是逐字逐句,认真分析,从中找出我们应当具备的管理能力?我觉得是后者。

但是一位女学员抗议说,她拿出2880元来学习《劳动合同法》,不是来听梁智和董保华之间的“斗争”。梁智则坚持认为,这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梁智说,现在有很多人,包括劳动工会的人都在说怎么规避《劳动合同法》,他们应该维护劳动者权利,怎么天天讲怎样规避?这实际上是给企业出馊主意,是在害企业。“我从来都不提规避法律,应该规避劳动争议的风险”。

在主办者提供的资料中,董保华的头衔是国务院法制办 《劳动合同法》专家组首席咨询专家,梁智是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项目组副组长。这也是他们为外界熟悉的身份。但是董保华说:“根本没有什么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这个组织,国务院也从来没有成立过,自然就更无从谈起组长或副组长、首席专家了。”

他说,如果非要冠以国务院头衔的话,惟一一次是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律师协会主动向国务院申请成立劳动合同法课题小组,国务院很快批准,后给予每个小组一万元的资金支持,如此而已。

“我的这个头衔是媒体和中介机构给扣上去的帽子,我自己从来没有承认过,根本就是无中生有。至于梁智和常凯,也自然不可能成为组长和副组长,这是对公众撒的一个巨大的谎。但谎言的缔造者是谁?我说不准。”董保华说。

常凯是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在各种媒体访问中,他的另一个头衔是《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

董保华认为,在《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过程中,学者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甚至可以说微乎其微。只是在初期参加了几次研讨会,真正的主导者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从立法本身来看,重劳方轻资方是显而易见的。

不管怎么说,董保华和梁智们的讲课仍在继续。董保华说:“我只代表我自己,我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和理性思维,作为一名学者我完全可以保证自己的人格独立,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3月29日,他会在北京参加另一场讲座。

而梁智面对那位不满的女学员则坚持说:“下个月到浙江、北大讲完课后,我要全力以赴到上海去讲,因为好多妖言惑众的根源就是上海,我要到那里去,跟他们PK一下。”

劳动法讲座红透中国

杨光 翁仕友

361

2008-03-31

杨光 翁仕友

  3月22日,星期六。在清华大学的一个报告厅里,董保华被那些来自企业的听众围住了。这位华东政法学院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对新版《劳动合同法》毫不留情的批评让他们显得忧心忡忡。

这些听众是企业负责人或人力资源主管,他们希望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董保华安慰大家:“这些内容会在下午的课上做讲解,你们也不必太担心,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那天下午的主题是“如何规避、应对《劳动合同法》”。

对于董保华来说,这是一个普通的周末。那天的课程结束后,当晚他即匆匆飞离北京。自从《劳动合同法》在去年6月末被全国人大通过后,对于这位被称为《劳动合同法》中的“资方派”的学者来说,“空中飞人”的生活就变得寻常起来了。

下转02版

上接01版

一堂法律讲座

董保华是3月21日晚12点多飞抵北京的。他从上海赶来参加次日在清华大学举办的《新劳动合同法的软着陆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专题讲座。讲座由北清光华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组织策划。

主办方称,讲座邀请的主讲人包括国内著名劳动法专家、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法》专家组首席咨询专家董保华教授及副组长梁智教授。讲座的目的是帮助企业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应对并化解 《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法律风险,减小对企业的冲击。

董保华说,中国企业可能遇到股市下跌后的又一个“寒冬”,从表面上看,从前资方灵活机动式的用人机制被这次的法律彻底打破了。资方用人不再自由,并直接伴随着成本无法估计等高风险。 “我应该从一个专业学者的角度给予这些企业帮助”。

董保华个头不高,一副深度眼镜,说话斯文但语速很快。在22日的讲座中,董保华从《劳动合同法》的内部规则开始讲起。董保华的核心思想是,《劳动合同法》的平衡点选择错误,劳资双方都得不到保护,因而带来双输的局面。他认为,失去自主选择劳工机制后的企业迫切需要换回这种机制,于是出现了华为辞工、沃尔玛辞工、奥林巴斯辞工等现象。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与劳工的合同关系。但前提条件是,证明劳方无法胜任目前岗位;在无法胜任的同时企业予以了培训和再教育;培训之后依然无法胜任。有此证明并经劳动仲裁,企业可以单方面解约。

但是董保华说,三项证明同时齐全,企业很难做到,除非将企业内到处装满了摄像头,他反问:难道我们需要这样的企业文化吗?

那些听讲的学员们希望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这种情绪延续到了午饭时间。一位物业管理公司的人事经理说:“以重金换回企业新合同新机制也仅限于那些大型企业,小型企业付不起那么多的经济赔偿金,处境会很尴尬。”董保华说:“这些内容会在下午的课上做讲解,你们也不必太担心,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

下午课的内容是学员们最关心的:如何规避、应对《劳动合同法》。董保华建议,企业今后可以对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合同无限期,岗位有限期;2在前两次要求签长期合同的,在期间不享受加薪待遇,短期合同则有这个权限;3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4与劳动者签订终止合同的条件。他认为,这些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实现,最大限度地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弥补政策过失。

企业主刘常兴详细地做着记录,他认为这些内容非常关键。后来他意识到,几乎到场的学员都在做笔记,他说:“看上去真像回到了学校,就像在考试之前老师给学生划定复习重点一样。”

讲座最终结束时是晚上7点半,董保华还是难以脱身。很多人向他索取名片,希望建立长期联系。一位企业负责人希望可以请他来做企业的法律顾问。讲座结束后,董保华匆匆打了辆的士赶往首都机场。

一部法律催生的

《劳动合同法》是去年6月29日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后正式颁布的。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黄筱华说,之前,社会上针对《劳动合同法》的讲座、培训就已经出现,不少学者都参与了进来。《劳动合同法》的正式颁布则将这种趋势推向了高潮。

上海某媒介公司市场处经理陈辉说,起初的时候大家都没有想到新的《劳动合同法》会如此快速地出台,黑砖窑事件是一个直接原因。由于法规出台迅速,很多内容企业主并不十分了解,可能还有一些误区,这个时候办讲座、搞培训,市场会比较好。

黄筱华说,“董老师真正参与社会讲学是从去年7月底开始的,比大规模出现讲学的高峰期稍晚了一个月,由于与出版社签有协议,那段时间他一直闭关写书。后来,一些学者和中介发现董老师并没有出外讲课时,主动联络了我们。有些人还说,这个时候还写什么书啊,快出来讲课吧,不然你会损失很大的。”

董保华课程最多的时候一个月会超过30场。黄筱华说,这其中也并不都是收费的。现在很多政府、事业单位、行政部门、法院等都参与了进来,董老师给这些地方讲课大多是免费的,只是作为学者普及法律知识而已。

据北清光华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此次讲座两天组织下来,刨去给讲师的费用和场地费,大概在15到20万元,具体数字不好估量。据了解,这次专题讲座的参会费每人为2880元,参加这次培训的有160多人。

董保华的名片被各种头衔所占据: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总干事、华东政法学院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这个级别的讲师出场费是可想而知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主曾与国内几所知名大学的教授有过法律合作。他说,这些讲师的个人收入外人没法详细了解,而且往往是现金支付。一堂课以天计算的话,教授级的人物出场费应该不会少于2万元。知名度越高出场费越高。最少的讲师级的学者一次外出讲座也在5000元左右。

据熟悉董保华的人说,董保华的讲课费用在同级别的学者中并不是高的,基本上处在中间水平,有些同级别的教授出场可以拿到课均6万元。

实际上,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一批与这部法律有关的专家学者都加入了“空中飞人”的队列,在各地宣讲《劳动合同法》。据3月22日会议主办方提供的资料,梁智讲授如何正确认识和贯彻《劳动合同法》,如何有效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做了100多场讲座。

对于现在学者参加社会授课的收费标准,黄筱华坦言,虽然每个人的出场费大多是公开的,但并不透明。市场上有条不成文的规矩,要价越低水平就越低。黄筱华说,董保华的要价在同行中一向是低水平,这会遭来很多同行非议,因为大家都知道董保华水平高,要价太低会引起别人的反感,所以,董的要价处在中间水平。

是否会有学者讲课费在3000元左右?“这个价钱连董保华的徒子徒孙都不可能去做的。”黄筱华说。

一个巨大的谎言?

董保华一直反对别人称他为《劳动合同法》中的资方派,他的解释是,我只是一个学者,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看问题而已。“我只是公正地替企业考虑了一些最实际的问题。”按照他的说法,因为说了实话,有他参与录制的节目接连被禁播。他坚持认为,这部法律无论对资方还是劳方都是不利的,最后一定是一个双输结局。

梁智一直不认同董保华的观点。他说,我和董保华最大的分歧是在价值取向上,他到处指责《劳动合同法》,把它说成是场灾难,我的观点是它不是灾难,我们要学习并学会运用。

梁智是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3月23日,他也在清华做了 《劳动合同法》讲座。董保华讲座的时候他也在场。梁智多次提到了董保华一天前的讲座。他说,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我们到底该怎么看《劳动合同法》?是带着显微镜看看哪里有漏洞,还是逐字逐句,认真分析,从中找出我们应当具备的管理能力?我觉得是后者。

但是一位女学员抗议说,她拿出2880元来学习《劳动合同法》,不是来听梁智和董保华之间的“斗争”。梁智则坚持认为,这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梁智说,现在有很多人,包括劳动工会的人都在说怎么规避《劳动合同法》,他们应该维护劳动者权利,怎么天天讲怎样规避?这实际上是给企业出馊主意,是在害企业。“我从来都不提规避法律,应该规避劳动争议的风险”。

在主办者提供的资料中,董保华的头衔是国务院法制办 《劳动合同法》专家组首席咨询专家,梁智是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项目组副组长。这也是他们为外界熟悉的身份。但是董保华说:“根本没有什么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这个组织,国务院也从来没有成立过,自然就更无从谈起组长或副组长、首席专家了。”

他说,如果非要冠以国务院头衔的话,惟一一次是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律师协会主动向国务院申请成立劳动合同法课题小组,国务院很快批准,后给予每个小组一万元的资金支持,如此而已。

“我的这个头衔是媒体和中介机构给扣上去的帽子,我自己从来没有承认过,根本就是无中生有。至于梁智和常凯,也自然不可能成为组长和副组长,这是对公众撒的一个巨大的谎。但谎言的缔造者是谁?我说不准。”董保华说。

常凯是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在各种媒体访问中,他的另一个头衔是《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

董保华认为,在《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过程中,学者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甚至可以说微乎其微。只是在初期参加了几次研讨会,真正的主导者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从立法本身来看,重劳方轻资方是显而易见的。

不管怎么说,董保华和梁智们的讲课仍在继续。董保华说:“我只代表我自己,我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和理性思维,作为一名学者我完全可以保证自己的人格独立,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3月29日,他会在北京参加另一场讲座。

而梁智面对那位不满的女学员则坚持说:“下个月到浙江、北大讲完课后,我要全力以赴到上海去讲,因为好多妖言惑众的根源就是上海,我要到那里去,跟他们PK一下。”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姓名:
* 邮箱:
* 昵称:
* 姓名和Email为保密项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05020873号 Copyright 2001-200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