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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0
王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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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09年稳步实施《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监察

记者 王毕强 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稳步实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并加强劳动监察。

1月20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2008年度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总结2008年劳动关系调整和权益保障工作主要工作情况时表示,2008年《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效实施。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合同短期化现象有所遏制,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呈上升趋势。

劳动标准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制度试点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工作抽样方法》、《劳动定额术语》等四项国家标准。

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国有20个地区推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调整幅度在15%,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有新的提高。

深入开展维权专项活动。集中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东莞“凉山童工”事件、哈尔滨黑窝点非法拘禁使用智障人员劳动等重大案件。

在谈到2009年的工作安排时,尹成基表示,一是要稳步实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和服务,推动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职工互利双赢。

二是加强争议处理制度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着力抓好争议调解,争取把50%左右的案件特别是简单案件通过协调及时解决在企业、街道、乡镇和社区。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建立“快调、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对劳动争议中大量小额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同时,抓好调解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是加强劳动监察。着力做好难点问题的日常检查、热点问题的专项检查、法律实施的重点检查,及时妥善处理媒体反映、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加强监察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做好全国60个大中城市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制试点工作,建立畅通的信息反映机制、灵敏的预警预防机制、快速的案件处理机制、有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尹成基称,要力争用5年时间在各类企业基本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集中开展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督促各类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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