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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回应钟南山质疑:瞒漏报甲流将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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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0
张然

记者 张然 针对媒体报道钟南山院士质疑个别地区瞒报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的情况,11月19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辖区内甲流防控信息报告和发布工作,严禁瞒报、漏报、缓报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对故意隐瞒、谎报、缓报疫情信息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邓海华指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和变化情况,报告患者救治情况,严禁瞒报、谎报、缓报。对于未依法履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和发布职责,或者故意隐瞒、谎报、缓报疫情信息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死亡病例报告,医疗卫生单位应对所有伴发流感样症状入院治疗的重症和死亡病例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检测。凡甲型H1N1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阳性者的甲型H1N1流感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在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不论有无基础性疾病,是否混合其他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均纳入死亡病例报告范围,严禁瞒报、漏报、缓报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

据卫生部11月18日通报,11月9日至11月15日,全国内地共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0828例,住院治疗2684例,死亡28人。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国个别地区存在甲流相关死亡病例隐瞒不报的情况,对目前报告的死亡病例数表示怀疑。

背景资料:新的统计口径

此前,据卫生部网站介绍,中国统计“甲流”死亡病例时,并不包括那些“甲流”已经治愈但因基础病死亡的患者。但在随后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报告工作的通知》规定,在“甲流”死亡病例统计采用新口径,将治愈“甲流”后死于基础病患者纳入报告范围。

11月6日,卫生部举行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新闻通气会,对这一通知进行解读。卫生部表示,凡“甲流”病毒实验室检测为阳性者,“甲流”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在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包括转院、转科,都视为一个连续的治疗过程)中死亡的,无论有无基础性疾病,是否混合其他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均纳入“甲流”死亡病例报告的范围。

北京协和医院病案科主任刘爱民介绍,在死因统计里,世界卫生组织分为直接死亡原因、间接死亡原因和根本死亡原因。世界卫生组织一般统计的是根本死亡原因。如新加坡的第一例死亡病例就是因“甲流”造成严重肺炎,最后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于心脏病,这名患者的根本死亡原因就是“甲流”。刘爱民说,如果按中国过去的统计口径,很容易把这样的病例纳入心脏病。这次发布的新统计口径则跟国际上是一致的。

邓海华也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种新的死亡病例报告方法开始实施以后,短时间内报告的数还会快速攀升,因为最起码以前有可能没有按照这个报。如果最近几天死亡病例增加,并不是说疾病一下变重了,只是统计方法、统计口径和国际接轨了,并不能说明和之前的预测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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