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方向:打破一考定终身(2)
刘金松
07:07
20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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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王烽介绍,所谓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是指政府、高校、中学、社会考试机构各司其职。考试机构专门组织考试,提供考试结果的信息;中学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和参与学业水平考试;政府负责把握方向、监督过程,维护公平。

“有些科目,社会考试已经比较成熟的,就可以委托社会机构来做。”王烽举例说,像英语考试,可以委托社会化机构来做。不过多数科目还是需要国家的考试机构来组织。

“过去我们常说考大学,其实是将招生和考试混淆在了一起。”王烽认为,未来的目标是学生通过一系列的测试之后,就可以拿着自己的分数和其他能力证明去申请大学。大学可以根据自己设立的条件决定是否录取。

王烽说,这一措施已经进行了先行尝试,像上海早已进行了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和录取。各种特长生、表现优异学生的录取,大学自主招生已经探索了多年。

“录取方式,招生方式,招生制度,肯定会有变化,但不是说一下就能实现。”王烽认为,要经过不断实验,在信息公开透明的前提下,一步一步地推进,逐步扩大高校的自主权,扩大学生的选择权。

哪种方式将成为未来的主流录取模式,参与了《规划纲要》制定的中央教科所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霓认为:“还要根据学校的不同情况而定,在纲要中不会规定每种方式的录取比例。”

公平依然是首位

《规划纲要》公布后,由民意中国网和搜狐网进行的专项民意调查(3602人参加)显示,超过一半的参与调查者认为和十年前相比,现在的高考制度“越来越不公平”,只有8.6%的人认为“越来越公平”,26.1%的人表示“没有实质变化”,还有10.9%的人表示难说。

在高考改革中,如何保证公平依然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厦门大学教育长刘海峰说:“从原来的完全靠分数,到现在多元化评价,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是人们争论最多,也是最不容易实现的。”综合素质评价没有一个客观的刚性标准,太容易作假。要真正实现“综合评价,多元录取”,需要有一个诚信制度的建立作为保证。

除了对暗箱操作、特权阶层操纵等担心之外,在综合评价中,如何平衡城乡之间考生机会的均等,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城市和农村的教育条件差别非常大,单纯考知识为主时,靠刻苦和勤奋可以弥补不足,可以拿高分。但综合素质评价就对农村学生很不利,比如说要考钢琴,“很多农村学生连摸都没摸过,怎么考?”

对于这种担心,吴霓认为,“纲要中还只是提出了这个方向,在将来制定具体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时,要考虑城乡之间的平衡。”

王烽也认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像一些能力的考察,如果是偏向城市或发达地区学生的,就有问题;对农村孩子的评价,从可培养性方面,侧重哪些条件,这是都是要考虑的。”

对于存在已久的省份之间的招生名额分配不均问题,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分并没有提及,只是在“高等教育”章节中,提到“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

“除了新增指标外,还要考虑现有指标的调整。”刘海峰认为,现在高等教育新增的指标已经很少了,即便是新增也多是一些新建的普通本科院校,其实民众更关心的是重点大学的指标怎样更公平的分配,“毕竟这些重点大学是全国纳税人的钱建立的。”(本报记者陈勇、康怡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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