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韦承武 针对媒体反映的部分药品在新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后大幅涨价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6月17日表示将对企业的这些行为从严核查。
按现行法律法规,药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后,将从企业自主定价转为由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按规定程序核定最高零售限价。由于需要开展成本价格调查等工作,药品从进入医保目录到政府核定限价标准,需要一定时间。为不影响市场供应,按政策规定,在政府未定价前,经营者可以暂按市场实际价格执行,但不得随意涨价。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启动对新进入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正在进行成本和价格调查。对于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前,企业突击涨价的,将严格成本核查,属于不合理涨价的,定价时一律不予认可;对于进入目录后、政府定价前涨价的,将责令相关企业恢复原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是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主要是“防涨价”。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在控制涨价的同时,将配合招标采购,促进企业通过竞争合理降低价格。对于企业自主定价,正在研究“反暴利”的具体认定标准和程序,将依此打击恶意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今年关于药品涨价的焦点事件是5月发生的天价芦笋片。由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家生产的芦笋片2002年进入市场,用于癌症的辅助性治疗。该药品出厂价仅为15.5元,但在各地的招标价格却高得惊人,其在黑龙江、湖北、河南的中标价格分别是160元、133元和107元。在湖南,该药品进入了该省医保目录,湖南省药品招标采购部门为其设定的价格为136元;该药品进入医院后,其售价则达到了213元。
此外,另据媒体报道,目前已经有30多个品种的药,价格出现了幅度不一的上涨。而从这些药品的涨价时机来看,大多数集中在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后。
据中国青年报援引某业内人士的话称,除了原材料上涨等客观因素外,目前我国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存在的一些漏洞,给了企业钻空子的机会。国家医保目录的制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但价格的制定,在国家发改委。在国家医保目录公布新品种时,国家发改委并不能立刻制定出相应的价格,而是要在各省进行价格调研后,才能拿出政府定价。
- 多药品医保目录大门准入前涨价 涨幅最高超80% 2010-06-17
- 发改委研究电价调整 出台时间未定 2010-06-17
- 天然气涨价区别对待 不再上浮10% 2010-06-15
- 电改破冰“表象”试点名单无着落 2010-06-15
- 收入分配改革转向 重点减少政府国企财富 201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