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现状
本报从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了解到,他们正在起草有关新36条细则的相关报告,希望细则能够给民营企业真正的、有效地参与空间和政策保障,而不是笼统的政策概念。石油业商会的建议包括,放开原油进口权,明确界定在原油勘探、输油管道建设领域的参与方式。
但该商会人士也表示,对于石油的一些领域,民营企业要想进来很难,即便是进来了,一些企业也发现,要想舒服地生存则更难。旨在推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成了摆在民营企业面前的多重玻璃门。
在“非公36号”文发布两年后,商务部先后出台了两份关于原油和成品油进口的文件,通过设置门槛、资质认定的方式先后赋予了30多家民营企业在原油业务领域的进口权。不过,这些企业能够拿到的原油进口配额只有全国每年原油进口量的10%左右。2010年,商务部下达的原油进口配额指标是2530万吨。
尽管如此,一些民营企业却发现,当他们进口的原油到达海关的时候,需要出示一张由中石油或中石化出具的排产证明。因为,按照政府的规定,中国所有企业进口的原油一律要交给两大集团炼化再销售。民营企业如果拿不到两大集团的排产证明,进口原油则无法报关。
很多企业由于拿不到排产证明而就此放弃已经到手的原油进口权利。石油业商会人士说,“在前几年,有些拿不到排产证明的企业还可以把配额转卖掉,现在转卖都没人要了,民营企业拿不到两大的证明,要了也是砸在手里,而两大集团则可以不受配额的限制,随意进口”。
河北省张家口联合石化公司总经理齐放说,如果真的要放开石油领域,政府需要把非国营原油贸易领域推向市场,不能只交给两大集团再进行二次分配。
在此次新36条明确提出的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的“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领域,民营企业也有所担忧。齐放说,“在石油领域,管网建设只是其中的一个中间环节,石化行业的收益是在整条产业链上体现的,现在只让你拿钱进来,全部的投资收益我们都不清楚,谁敢进?”
在河北黄骅港,整个港口的设施资源基本都归央企神华集团所有。前不久,神华邀请民营企业投资加入港口输油气管网的建设,至今没有一家民营企业愿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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