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向东 目前,各地开始纷纷采取措施,出手干预物价。这些措施包括,实施价格日报制度、发放补贴、农产品流通减免收费、建立价格干预风险调节基金和预警制度等。
11月24日,安徽省物价局开始对食用油和蔬菜实施价格监测预警。对城市低保生活必需品中3个食用油品种和9个蔬菜品种价格实行日报,每日上午10点前将当天实地采集价格上报省物价局。按照规定,从11月25日起,安徽将对省内大中专院校食堂主副食品价格,实行价格上涨日报制度。上报的内容包括:上涨品种、上涨金额和幅度、上涨时间、对学生的影响等情况。
北京物价局昨天发布通知称,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以农产品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检查,将通过及时提醒告诫,以及建立与辖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的联系机制等手段,进行动态监管价格。
江苏昨天也发布了干预物价的15条措施,包括要建立健全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制定稳定物价的应急预案等。
上海在近期则明确,在价格上涨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不考虑出台新的调价措施,必要时,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
目前,上海正在抓紧落实收费公路对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政策,研究规范和降低本市集贸市场、超市的涉农(副)产品收费;此外还将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研究落实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基本养老金、最低工资标准和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办法。
河北省昨天发布了政府干预物价的10条措施。其中明确要推进环京津蔬菜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加大蔬菜种植补贴,蔬菜示范县由15个增加到24个,面积由486万亩增加到562万亩,每个示范县补贴1500万元。保证全省和增加京津市场蔬菜供应。河北省物价局已于昨天将30种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周报、20种主要农产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改为日报,随时掌握一手材料,出现异常及时报告预警。
据悉,目前粮油、鸡蛋、猪肉、蔬菜等基本生活用品的价格日报制度,已经基本在全国实施,这是国家发改委和地方政府部门及时掌握价格行情,和进一步采取措施的主要依据。而针对价格全面上涨,对学校、低保、优抚等居民对象的财政补贴已经开始发放。部分省市也开始紧急拨付财政专款建立价格干预基金。
此外,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到12月1日,全国所有收费公路都将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 发改委:价格管制不会草率实施 2010-11-25
- 机构称发改委抛储对价格影响不大 2010-11-25
- 发改委紧急布署六项物价调控政策 2010-11-23
- 辜胜阻:物价调控亟需引导通胀预期 2010-11-23
- 发改委:我国有能力有条件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201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