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县级财力缺口基本得到解决
记者 席斯 近日,地方官员表示,财政部要求从2011年到2013年,解决县级基本财力缺口。
近年由于新农合、新农保以及义务教育免学费等社保民生政策的出台,使县级财政面临运转困难,无法达到上级要求的社保标准等诸多问题。
一些县级财政基本的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都无法保障,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受到威胁。
从2009年开始,部分省市开始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由省级和市级财政根据基层政府的“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本需求,弥补县级财力缺口。
近日,财政部向地方转发相关文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在今后3年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文件要求,到2013年仍存在县级基本财力的缺口的地区,中央财政相应扣减该地方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或税收返还,直接用于补助财力缺口县。
财政部明确,地方财政是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责任主体。同时财力保障县自身也要加强收入征管,增加财政收入,并严格控制精简财政供养人员,优化支出结构。
有学者评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是中国在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内容,是调整政府间收入分配格局的一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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