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佳26日于上海被执行死刑
实习记者 韦承武 据新华社报道,11月26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今年7月1日,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刺死6人,刺伤5人。制造了震惊全国的袭警案。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佳死刑。杨佳不服,提出上诉。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
最高法院于11月21日下达裁定书称,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如下:“核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沪高刑终字第131号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杨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本裁决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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