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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6
王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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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首次受理三鹿奶粉民间索赔诉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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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毕强 3月25日下午15时,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正式对一名三鹿奶粉受害患儿家长的民事索赔诉讼给予立案。

这是自去年9月11日,三鹿等22家奶粉企业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出以来,全国法院正式受理的第一起民间索赔诉讼。

这也表明,之前关闭的民间索赔的诉讼大门,将向受害家庭打开一条门缝。

而本案则为一旦敞开民间索赔诉讼,全国各级法院或许将会面对的,众多三聚氰胺奶粉受害家庭的潜在诉讼要求,提供了一次重要的试验经验。

如无意外,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一个月内开庭审理本案。

首次受理

据本案原告方三鹿奶粉受害者代理律师彭剑介绍,3月25日下午15时,其代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法律援助团律师向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缴纳了一名原告——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名李姓患儿家长的诉讼费575元,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遂向代理律师签发了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

这标志着针对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法院已经正式立案。此名原告起诉索赔金额为31000元,其中包括2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而如果按照此前22家责任企业提供的民事赔偿协议,其仅能得到2000元的赔偿。

彭剑表示,本案是自去年9月11日,三鹿等22家奶粉企业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出以来,全国法院正式受理的第一起民间索赔诉讼。

根据卫生部在2008年12月1日的通报称,截至11月27日8时,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万余人。累计住院患儿共5.19万人,累计收治重症患儿154例。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回顾性调查死亡病例共11例,其中6例不能排除与食用问题奶粉有关。

目前已知的第一起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庭民间索赔诉讼是,2008年9月22日,由河南省镇平县一位孙姓家长向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但当地法院对这起诉讼至今尚未给予任何答复。

在这之后,全国又有少数几起被媒体披露的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索赔诉讼,但法院都没有受理。

据接近法院系统的人士称,由于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影响极大,因此各级法院很难在政府没有给出一个明确解决方案的情况下,就受理相关索赔诉讼。

在去年9月,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发之后,官方和相关责任企业在对索赔方案经过了半年左右的准备之后,于去年12月开始试点,由22家责任企业提供的民事赔偿协议。其中的《拒绝接受患儿赔偿金登记表》明确规定,由于患儿病症严重,发放的赔偿金数额不能接受,将依照法律程序依法提起诉讼。

3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表示,法院已做好准备,随时会依法受理赔偿的民事诉讼案件。这是中国官方对民事赔偿诉讼问题的首次公开回应。

随后,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庭和法律援助团等民间索赔志愿者,加紧了法律索赔诉讼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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