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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老大谢才萍一审被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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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3
张然

记者 张然 11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谢才萍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谢才萍被控涉嫌黑社会组织罪、设置赌场赌博罪、携带毒品罪、非法拘留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102万元。

谢才萍系文强的弟媳,性格张扬,嗜赌。自2000年从重庆市税务部门离职后,纠集人员合伙开设赌场。在2009年6月重庆市启动的打黑专项行动中,谢才萍黑恶势力团伙被掀翻。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2009年7月21日,因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谢才萍被重庆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09年8月谢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被逮捕。

2009年10月14日,重庆市五中院对谢才萍团伙案开庭审理,指控该团伙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等5项罪名。

除去今日即将公开宣判的谢才萍团伙案,重庆打黑系列案中李义案和张波、张涛等人涉黑案也将分别于11月5日和6日公开宣判。此外,重庆市侦查部门正在全力以赴查清文强和彭长健案案情,预计本月将移送审查起诉。

重庆打黑系列案宣判情况:

10月21日,重庆市一中院对杨天庆等9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判处杨天庆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该团伙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十一年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10月21日,重庆市三中院对刘钟永等22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妨碍公务罪、非法采矿罪判处刘钟永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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