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银行卡提现6万 被判刑5年罚款5万
记者 张然 据《武汉晚报》报道,武汉市一男子捡来一张银行卡后,试出密码并分次取款6万余元人民币。6月10日,江岸区法院对该男子作出判决,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决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10日23时许,吴光华(化名)在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的“中国工商银行”自动柜员机上,拾得被害人吴勇(化名)1张户名为“张民方(化名)”的银行卡。次日,吴光华通过多种方式试出了此卡的密码,在兴奋之余,吴光华首先在自动柜员机上取出现金共计人民币1.82万元,后在银行柜台上再次取得现金人民币4.8万元,并往其妻子的银行账户上转款人民币13772元后将该银行卡丢弃。
2009年9月15日,吴光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其家属代其退出赃款人民币8万元。此款已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吴勇。
法院审理认为,吴光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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