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规划公布 “一核九带”布局初现
汪言安
16:38
201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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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汪言安 22日,备受关注的我国首个跨省级行政区区域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正式公布。根据规划,长三角将形成以上海为核心的“一核九带”空间格局。另外,长三角还将开展一系列重大改革试验,如对具备一定条件和较大规模的城市赋予立法权等。

此次区域规划对长三角发展的战略定位是: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其中,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定位是首次提出。

区域规划的最大亮点也是最核心之处,是明确了长三角的区域布局。规划提出,按照优化开发区域的总体要求,统筹区域发展空间布局,形成以上海为核心,沿沪宁和沪杭甬线、沿江、沿湾、沿海、沿宁湖杭线、沿湖、沿东陇海线、沿运河、沿温丽金衢线为发展带的“一核九带”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规划详细阐述了各个城市的产业发展重点,试图破解长三角城市在产业分工与定位上的“同构”困局。

此外,长三角还将开展一系列重大改革试验,包括对具备一定条件和较大规模的城市赋予立法权;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开展环境税试点,探索开征物业税,创新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设立区域发展促进基金;探索上海服务长三角地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的有效途径;实施股权投资基金先行先试政策;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开展排污权跨产业调剂交易改革试点等。

25城分核心区和辐射区

在长三角区域范围被明确为“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后,区域规划将沪苏浙等25个城市又划分为核心区和辐射区,其中原有的16个市为核心区,并明确了各个城市的城市功能和定位。值得关注的是“泛长三角”亦被写入规划。

规划要求加强泛长三角合作,并表示长三角周边的安徽等地区具有区位、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与长三角地区经济联系紧密,是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和直接辐射区。规划明确建立健全泛长三角合作机制,编制南京都市圈、淮海经济区区域规划,加快南京都市圈建设,建设杭州都市圈。

对长三角发展目标规划做了细化,提出到2015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2000元(核心区100000元),服务业比重达到48%(核心区50%),城镇化水平达到67%(核心区70%左右);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0000元(核心区130000元),服务业比重达到53%(核心区55%),城镇化水平达到72%(核心区75%左右)。

提升上海核心地位 

在完善和提升各类城市功能方面,规划明确提出“提升上海核心地位”,进一步强化上海国际大都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服务全国、联系亚太、面向世界的作用,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都市。

同时规划提出,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错位发展,扩大辐射半径,带动区域整体发展。而在2006年版本的区域规划中,上述5城被称为“副中心城市”,表明城市地位明显提高。同时,无论是核心区城市还是辐射区城市,均被赋予明确定位,这些定位充分发挥了各个城市自身优势,各具特色、功能互补,有效避免了城市间的恶性竞争。

着力推动产业升级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区域经济学家徐逢贤认为,现阶段上海市将传统产业直接转移目标推向中西部地区,而不再向长三角其他城市转移,长三角其他城市将随着经济发展全面向内地转移传统产业,这将带动周边地区乃至全国新一轮的产业“转型升级”。

事实上,长三角区域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包括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以及发展新能源产业。规划提出,依托区域内雄厚的科研实力及产业基础,与电子信息、冶金、汽车、建筑、化工等产业配套衔接,大力发展信息新材料、金属和非金属新材料、纤维新材料、纳米材料、半导体照明用材料、新型建筑材料以及特种工程材料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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