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工会”异地维权(3)
在于建嵘看来,受制于资金、体制、管理等因素,工会维护工人的利益都困难,维护流动的农民工的利益更是难上加难。
即便此次在异地维权中表现积极的湖北省总工会,在本地的维权状况也并不乐观。据当地媒体《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全省企业18%的工会主席由行政指派或任命,不少工会干部受制于劳动关系束缚,不敢维权,正所谓是“端老板的碗,受老板管”。
为了强化工会的维权职能,在今年7月底提交湖北省人大审议的《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草案)》中,提出了职业化工会的概念,职业工会工作者的工资由各级工会承担。工会主席在企业内部享受“副总”待遇,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
但湖北省总工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透露,这一旨在加强工会独立维权职能的条款,在表决时遭到很大争议,“目前能不能保留还很难说,在第二次修订时,很可能推倒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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