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钱云会案一审宣判 肇事司机获刑3年半
郑轶楠
2011-02-01 14:19
订阅

记者 郑轶楠 据央视报道,2月1日,浙江乐清钱云会案一审宣判,法庭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费良玉有期徒刑3年6个月;庭审现场公布钱云会手表录制的画面,2分多钟画面记录了钱云会遭碾压前的情形,专案组称不存在谋杀。

2010年12月25日9时许,钱云会被一辆大型工程车轧断脖颈致死。村民传言称,钱云会可能是在多人暴力胁迫下遭故意轧死。此后,肇事司机费良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正式逮捕。

2010年12月29日22时55分,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乐清召开新闻发布会,温州市公安局称,经调查已经排除谋杀可能,认定此案为交通肇事案件。

1月19日,钱云会之子钱成旭在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上签字,接受了肇事司机费良玉、采石场等各方给予的105万元赔偿。

1月29日,温州市公安局向媒体透露了此案的最新进展。公安机关于2011年1月14日查获了钱云会出事当天所戴的附有微录设备的手表。该手表的微录设备记录了出事当天钱云会路经出事地点被撞身亡的车祸全过程。公安机关表示,该微录设备中摄录的音像内容将作为证据,在2月1日法庭审理时予以出示。

相关产品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