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水扁家族伪证案宣判 吴淑珍获刑1年
记者 邓美玲 9月1日,陈水扁家伪证案下午宣判。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涉嫌教唆伪证,判刑2年,减刑为1年;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涉嫌作伪证,判刑1年,减刑为6个月;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涉嫌作伪证,判刑1年6个月。
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等人,在台“高检署”前查黑中心与特侦组侦办公务机要费等案期间,有多次供词前后不一的状况,被特侦组在今年5月中旬列为被告。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则因在特侦组及台北地方法院侦审扁案期间,也有多次供词不一的状况,被特侦组认为有作伪证之嫌,也被列为被告。
在台北检方侦办过程中,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均坦承作伪证,并表示是受母亲吴淑珍指示,希望能够换取缓起诉或免除其刑。吴淑珍也承认是其要求子女作伪证。6月30日,台北检方将吴淑珍列为教唆伪证罪被告。
7月17,台北地检署将吴淑珍、陈幸妤、陈致中、赵建铭和陈敏薰5人提起公诉。台北检方认为,陈幸妤、陈致中和赵建铭符合“在审判确定前认罪”的法律要件,起诉时请求法官予以减轻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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